- 索引号:006383196E/2019-1639251
- 发布机构:治河渡镇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19-01-23
- 公开日期:2019-01-23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治河渡镇信访工作考核办法
为认真做好稳定工作,维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理顺信访渠道,按照早排查、早处理,把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的要求,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把信访工作纳入各村(社区)日常工作并加以考核。结合我镇实际,现制定治河渡镇信访工作考核标准:
考核形式:实行分值制,总分为100分。
考核内容:
一、信访工作基础建设(10分)
村(社区)委会,有信访信息员、有专人负责(3分);
村(社区)委会有信访登记本和处理结果(4分);
有《信访条例》等法规宣传、意见及措施(3分)。
二、矛盾排查工作(20分)
在本辖区内每周要对矛盾纠纷进行一次排查,并经总支书记签字后上报镇信访办,并加盖公章。排查表一式两份,镇、村各一份,每周四为固定上报日。少报一次扣2分,迟报一次扣1分,扣完为止。
三、纠纷处理(20分)
排查出的矛盾要及时化解处理,确保把问题解决在最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
对矛盾排查出后不处理或未排查出的矛盾,致使上访人越级上访的,出现一列到镇上访扣2分,到县上访扣3分,到市上访扣5分,到省上访扣10分,到京上访扣20分,出现集体访扣分加倍。
四、接访工作(20分)
出现越级访,村(社区)委会必须在规定的时间无条件接访,接访时间为:到镇30分钟,到县40分钟,到市2小时,到省4小时。不能按时接访的,每次扣2分,拒不安排专人接访的每次扣5分,并追究村(社区)主要责任人的责任。
五、处访工作(20分)
镇信访办不再单独处理信访人初访,将以“公开办信”转送单的形式转送至村(社区)委会。各村(社区)委会要本着属地管理原则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调查、研究,及时处理。村(社区)委会接到镇信访办转送单后,必须在10个工作日内将结案单报送至信访办,迟报一次扣2分,不报扣5分。对处理难度较大的信访件或无法处理到位的,由村(社区)主要负责人向镇主要负责人报告,对瞒报造成影响的,扣10分。
六、宣传工作(10分)
认真开展《信访条例》的宣传工作,村(社区)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研究信访工作会议,会议记录要整齐规范,少一次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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