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383196E/2018-1310949
- 发布机构:治河渡镇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18-02-08
- 公开日期:2018-02-08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治河渡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切实做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征缴工作的
通 知
为落实上级文件精神,进一步巩固我镇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成果,圆满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现就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征缴工作通知如下,请予认真落实。
一、宣传动员
各村(社区)要在全镇动员大会后迅速部署工作,早谋划、早准备、早动手,落实职责,确保工作顺利推进。要利用春闲这一有利时机,大力宣传和引导城乡居民参保、续保、持续缴费、高标准缴费,充分运用镇村智付通代办点,智慧人社手机缴费,迅速启动2018年征缴工作,全面实行自主缴费,让群众形成“自愿参保,积极缴费”的氛围。
二、明确目标
2018年5月31日前完成参保缴费,参保缴费率95%以上,且巩固率在98%以上,自主缴费率100%(具体任务见附表)。
<!--[if !supportLists]-->三、<!--[endif]-->缴费标准和档次
个人缴费标准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2500元、3000元十四个档次。各村(社区)要大力宣传、引导居民高档次缴费。
四、缴费方式
(一)带身份证或社保卡到各村代理点缴费。
(二)手机下载“智慧人社”APP,注册信息后自主缴费。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由镇长任组长,分管负责人为副组长,镇人社站具体组织实施,各村社区支部书记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第一责任人,各村社区会计(协管员)为具体责任人,各村社区要制订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任务,细化分解目标,确保工作实效。
(三)强化征缴管理。各村社区要明确专人负责社会养老保险费征缴工作,加强对自主缴费的指导和管理,严格执行日清日结制度,及时将收取的社会养老保险费缴存银行。
(四)严肃工作纪律。各村社区必须严格执行相关文件要求,要及时排查化解各类矛盾。对弄虚作假、把关不严造成社保基金损失的,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五)严格执行考核。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纳入全镇年度综合考评。5月31日止完成参保任务95%以下,且巩固率在98%以下的村场在千分制考核中扣分值的50%,并处罚款500元。
(六)工作经费分配。各村社区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任务的,按参保人数每人2.0元给予村社区社保专干和协管员、支付点代理商工作经费,年终结算一次付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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