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383196E/2015-1139991
- 发布机构:治河渡镇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15-09-08
- 公开日期:2015-09-08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治发[2015]7号
中共治河渡镇委员会
治河渡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治河渡镇规范农村村民建房的意见》的通知
各村场、居委会,各部门单位:
《治河渡镇规范农村村民建房的意见》已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治河渡镇规范农村村民建房的意见
为集约节约用地、建设美丽乡村,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华容县《关于加快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的决定》(华发[2015]8号)和《关于引导农村农民规范建房的意见》(华政发[2015]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经镇党委、政府研究,现就规范我镇农村村民建房规定如下:
一、工作目标
对村民建房实行“两鼓励、两禁止”。即鼓励适度集中建房、鼓励按标准图建房,禁止占用基本农田建房、禁止未批先建。凡经过审批同意、按图建房、验收合格的建房户给予表彰和奖励;凡占用基本农田建房、未经镇规划委员会批准同意建房的,依法依规迅速处置。通过规范建房,使农民新建房屋格局整齐、式样漂亮、土地集约节约。
二、基本原则
1、先批后建。镇政府设立村民规范建房服务窗口,公示公开收费标准和流程,村民建房必须实行先批后建,一户一宅,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村民住宅异地新建后必须自行拆除旧宅。
2、按图建房。镇规范农村村民建房指挥所免费提供建房图集,供建房对象挑选。不按照提供图集施工的,必须提供建房图纸。
三、工作要求
各村场在坚持执行“两鼓励两禁止”(鼓励按标准图建房、鼓励适度集中建房;禁止占用基本农田建房、禁止未批先建)的基础上,还必须做到“五有”:
1、有村庄规划。由镇规划委员会编制完成简易村庄规划,实现村庄规划全覆盖。每个村要根据各自实际编制经济适用、简便易行的村庄规划,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同意后,报镇规划委员会审批并备案。
2、有审批手续。村民新建房屋必须实行先批后建、一户一宅,村民住宅异地新建后必须自行拆除旧宅。除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外,村民建房在6层以下的由镇规划委员会审批。镇政府设立村民规范建房服务窗口,实行农村规范建房“零收费”,建房工作流程公示公开,建房审批手续限时办理,整个审批流程原则上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
3、有标准图集。免费为村民提供由县住建局、县规划局联合编制农村住宅建筑标准施工图集,以便村民选择使用。安全区外村民要按标准图集、适度集中建房。安全区内要20户以上集中建房,禁止一户一宅新建房屋。
4、有施工管理。村民建房要一户一档,实行“三到场”制度(批前选址到场、开工放样砌基到场、竣工验收到场),验收合格后核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村民集中建房示范点推行村民新建房屋施工公示牌制度,明确建房户主、建设地点、建造户型及层数、占地面积、批准单位、批准时间、监管人员和监督电话等事项,接受群众监督。村民建房建新必须拆旧,并且同步建设垃圾和污水处理设施,对虽未建新但有碍美观、影响安全、废弃不用的杂房、露天厕所、空心房及残垣断壁一律拆除。对违规占用基本农田建房,在省道15米、县道10米、乡(村)道5米以内新建房屋,在大堤、沟、港、渠等水利设施保护范围内建房等违法建设行为,依法依规强制拆除;对未批先建、不按图建房等行为,坚决予以制止。
5、有绿化美化。深入推进农村环境整治,村民规范建房要与美丽乡镇、美丽村庄、美丽社区创建相结合,全面开展村庄绿化美化亮化工作。积极引导村民有房前屋后栽植花卉苗木,鼓励在集中建房区建设公共绿地,安装路灯,建成绿色生态园。
四、工作措施
1、加强领导。成立镇规划委员会,由党委书记白洋任主任,镇长符宏智任常务副主任、党委委员李云峰任副主任,肖兵、刘维哲、何毅、肖学见、张志勇、刘利等为成员,负责全镇村民建房的审批。各村场、居委会支部书记为农村村民建房报批的第一责任人,各村(居)委会主任任村民建房协管员,负责辖区内村镇建设规划的编制、管理、审定和监管村民规范建房各项工作。成立治河渡镇规范农村村民建房指挥部,由符宏智任指挥长,李云峰任副指挥长,肖兵、刘维哲、肖学见、刘利为成员,由肖兵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全镇规范农村村民建房工作的推进落实。各村场、居委会要高度重视农村村民规范建房工作,支部书记要亲自抓、负总责,村主任具体抓,动员群众积极参与规范建房。相关部门要加强协作,密切配合,确保农村村民建房工作规范有序。
2、政策扶持。镇财政每年投入50万元,用于农村村民规范建房以奖代投。重点抓好黄蓬村、治河村居民集中示范点建设。对经过审批同意、按图建房、验收合格的分散建房户每户给予2000元奖励。对按照标准图集、统一格局、集中建房20户以上的建房户,按照每户2万元的标准给予奖励(包括配套设施投入)。各村场创建一个美丽村组,打造美丽乡村亮点,镇环境指挥部进行单独考核。
3、宣传引导。通过标语、广播、会议、入户宣讲等方式,大力宣传农村村民建房的法律法规和惠民利民政策,让全镇人民知晓“村民建房、免费供图、政府服务、建好有奖”,引导群众规范建房,建好房。
4、打非治违。对未批先建、不按规划审批条件建房、占用耕地建房等违法行为,镇政府组织村建、国土部门予以严厉打击。加强日常巡查工作,及时发现和制止违法建设,对不听劝阻形成的违法建筑,依法依程序实施强制拆除,坚决打击非法买卖土地和违法违规建设行为。
附件:治河渡镇农村村民规范建房审批程序
治河渡镇农村村民建房审批程序
1、申请建房。需要建房的对象先向村委会提出建房申请。村委会对建房对象建房资格进行初审。符合条件的,村委会向镇村民建房指挥部提出建房申请。具体承办人为村委主任。拆旧建新的对象,直接申请现场踏勘。
2、现场踏勘。村建站、国土所联合对建房对象进行资格审查,到实地核对建房位置是否符合规划和用地要求,在受理三日内完成踏勘程序。符合条件的,发放《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申请表》和《建设用地申请表》,由申请人填写,村建站绘制位置图,国土所绘制宗地草图并现场拍照,相邻住户签字无异议,村委主任、支部书记签字盖章,涉及水委会、公路站的需要签署意见。
3、张榜公示。符合新建房条件的对象,在填写申请表后,由村委会组织本组村民召开座谈会,座谈记录包括建房面积、层数等信息在村部和主要路口进行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期一天,座谈现场、公示拍照留底备查。
4、绘制图纸。村民选择村建站所免费提供图纸的,直接选定。村民选择自行设计的,必须提供建房简图,包括临路间距、面积、层数、立面、外墙颜色、屋顶结构、污水处理设施等信息。
5、规划审批。在申请人符合建房条件,提供建房图纸、填写完申请表后,镇规划委会对申请人建房请求进行研究。村场支部书记、村委主任、建房申请人列席规划委员会,由村建站长介绍申请人建房情况,与会人员提出意见。申请人签订安全责任书,并承诺建好标准垃圾池和厨房厕所污水处理设施。规划委员会审批通过后,村建站、国土所向申请人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和《建设用地批准书》。申请人开始动工建设。
6、开工奠基。自来水厂、农电部门凭《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为申请人办理临时用水、电手续。申请人动工之前,村委会主任、村建站、国土所人员到场确定建房红线,确保按照规划红线要求施工,对不按图施工的坚决予以制止。
7、监督巡查。在申请人建房的过程中,村委会主任和村建站、国土所人员有责任进行巡查,确保按图施工不走样,确保垃圾池和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到位。
8、竣工验收。申请人在房屋落成后,向村委会主任提出验收,村建站、国土所在3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符合要求的核发土地证。符合奖励条件的,由镇统一上报后给予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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