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383196E/2015-1139989
  • 发布机构:治河渡镇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15-08-02
  • 公开日期:2015-08-02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关于开展社会抚养费集中征收活动情况的通报
来源:治河渡镇   2015-08-02 00:00
浏览量:1 | | | |

治办发[2015]16

 

中共治河渡镇委员会办公室

治河渡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开展社会抚养费集中征收活动情况的

    

 

各村场、居委会:

为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半年度人口计生工作讲评会议精神,镇党委、政府严格按照治办发[2015]14号文件《关于开展社会抚养费征收集中活动实施方案》要求,积极开展了社会抚养费集中征收活动,取得了明显的成效。现将全镇社会抚养费集中征收情况通报如下:

6 1 730止,全镇共完成征收任务27例(其中非婚征收8例),征收金额共31.6万元,完成任务率90%。从各村场征收进度来看,工作效果参差不齐。超额完成任务的有治河居委会、上高村;完成任务的有民主村、轭头湾村、登艮村、学惠村、治河村、荆湖堂村、红星村、润德村、潘家村、红光居委会、张家湖渔场;有尾欠任务的有星光村、下高村、黄蓬村;任务未动的有月亮湖村、月亮湖渔场。

根据治办发[2015]14号文件规定,镇党委、政府决定对工作突出、超额完成任务的治河居委会和上高村进行特别表扬,并各奖现金1000元;对完成任务的民主村等11个村场进行通报表扬;对有欠账任务的星光村、下高村、黄蓬村按欠账1例罚款1000元到位,罚金从村级转移支付中扣除,并责令其在8月底前全面完成任务,否则纳入“重点管理”单位;对一例也未动的月亮湖村、月亮湖渔场给予“黄牌警告”,并按欠账1例罚款1000元到位,罚金从村级转移支付中扣除,在年终人口计生考核评估中予以另行扣分。

镇党委、政府要求:在本次集中征收活动中未全面完成任务的各村场务必引起高度重视,由计生部门对其工作实行重点指导、重点督查、重点管理。在后段工作中认真查找工作不足,细化工作措施,加大社会抚养费征收力度,确保全年人口计生工作上台阶。

附:2015年各村场社会抚养费集中征收奖罚表

 

 

2015 81

 

2015年各村场社会抚养费集中征收奖罚表
          时间:20150601-20150730
    阶段任务数 完成数 欠账数 奖(元) 罚(元)
星 光 村 2 1 1   1000
民 主 村 2 2 完成    
月亮湖村 1   1   1000
轭头湾村 1 1 完成    
登 艮 村 2 2 完成    
学 惠 村 2 2 完成    
下 高 村 2 1 1   1000
上 高 村 1 2 ﹢1 1000  
黄 蓬 村 2 1 1   1000
治 河 村 3 3 完成    
荆湖堂村 2 2 完成    
红 星 村 1 1 完成    
润 德 村 1 1 完成    
潘 家 村 1 1 完成    
治河居委会 3 4 ﹢1 1000  
红光居委会 2 2 完成    
张家湖渔场 1 1 完成    
月亮湖渔场 1   1   1000
    30 27 5 2000 5000
注:按治办发[2015]14号文件执行奖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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