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383196E/2015-1139984
- 发布机构:治河渡镇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15-04-26
- 公开日期:2015-04-26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治政办发[2015]9号
治河渡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关于深化教风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场)、居委会:
现将《关于深化教风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主题词:深化教风 创建活动 方案
关于深化教风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
为加强我镇宗教界教风建设,根据中共华容委统战部华统发[2015]3号文件精神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全国宗教工作会议、全省全市全县统战工作会议精神,以革新风气、树立形象为目的,以提高修养、提升正气为核心,以查摆问题、督促整改为手段,以完善机制、规范管理为保障,进一步推动全镇宗教界加强教风建设,端正办教方向,提升管理水平,提升队伍素质,推进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深入开展。
二、目标任务
以“政治上靠得住、学识上有造诣、品德上能服众、关键时起作用”为标准,进一步加强对宗教人士的教育引导,进一步加强宗教场所自身建设,进一步推动宗教教职人员的内强素质、外树形象,自觉抵制不良风气,形成教风建设的长效机制。
三、创建内容
突出两个重点,即加强宗教场所建设、抓好宗教代表人士队伍建设;做到三个“全覆盖”,即各教派全覆盖、各宗教活动场所全覆盖、全体教职人员全覆盖。
1、凝聚思想共识。举办宗教场所负责人和宗教教职人员培训班,组织开展政策法规、教规教义、规范管理、财务建帐学习交流活动。开展定期谈心和走访约谈活动,进一步增强凝聚力。
2、加强宗教代表人士队伍建设。指导各教建立宗教后备队伍人才库,加大培养、培训和管理力度,不断提高品德修养、学识造诣、民主管理水平。积极引导宗教教职人员加强教义教规和修持的学习,丰富精神世界,提升文化品位。完善宗教活动的安保制度和措施,保证宗教活动安全、有序进行。把品德修养、作风建设摆在突出位置,着力解决教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要求各教派人员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对一些宗教教职人员存在的信仰不纯、戒律松弛、不重修行、贪图享乐的现象,借教敛财、争名逐利的问题,自我吹嘘、弄虚作假、拉帮结派的行为,采取有效措施加以防范和纠正。对教职人员品行不端,群众反映强烈,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必须坚决清理出教。对借教敛财、假冒教职人员、从事非法宗教活动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3、深入开展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加大宣传、加强引导,实现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标准,“将助残日”、“金秋助学周”、“同心关爱行动月”、文明敬香、禁鞭禁炮、建设生态型场所和规范场所所标志设置等纳入创建标准。对已命名的和谐寺观教堂进行升级达标,对未达标的寺观教堂确定整改方案和时间表。加强创建活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事迹宣传,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
四、工作步骤
创建活动从2015年4下旬启动,至2015年11月底前完成。具体分为以下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2015年4月底—5月上旬)。各村(场)、居委会要深入调查了解情况,广泛宣传发动,使宗教场所教职人员和广大信教群众深刻认识教风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
第二阶段:查摆问题阶段(2015年5月中旬—6月底)。通过设置意见箱、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听取宗教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的意见,查找各教、各场所在教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并针对查找出的问题进行认真分析梳理。
第三阶段:整改建制阶段(2015年7月上旬—11月中旬)。针对查找和反映出来的问题,认真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间,制订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建立教风建设长效化、常态化、化机制。整改情况要以适当方式向该场所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公布,自觉接受监督。
第四阶段:总结交流阶段(2015年11月中旬—11月底)。领导小组对创建活动开展情况组织检查考核,评选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各村(场)、居委会、各宗教场所根据教风创建情况,组织指导宗教活动场所进行互查互学,总结好的经验,推广先进典型。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治河渡镇深化教风创建活动领导小组,镇长符宏智为组长,副镇长周伏祥为副组长,胡丽霞、李琪芳、肖明初、张志勇、王勇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宗治办,王勇为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负责全镇教风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负责对各村(场)、居委会和各宗教团体教风创建工作的监督和指导。
2、抓好工作落实。教风创建活动开展情况纳入全镇统战工作和民族宗教工作重点考核内容。对宗教活动场所教风建设情况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督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通过现场调研、交流座谈等形式,及时总结推介工作中的典型经验,进教风创建活动持续深入开展。
3、要做好结合文章。把教风建设与创建和谐寺观教堂评选表彰结合起来,作为和谐寺观教堂评选表彰的重要依据。把教风建设与引导宗教参与“同心工程”结合起来,鼓励支持宗教场所开展五月“助残日”、九月“金秋助学周”、十月“同心关爱行动月”等社会公益慈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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