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383196E/2015-1139967
  • 发布机构:治河渡镇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15-03-16
  • 公开日期:2015-03-16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关于印发《治河渡镇2015年社会管理、信访和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管理考评办法》的通知
来源:治河渡镇   2015-03-16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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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办发[2015]6

 

中共治河渡镇委员会办公室

治河渡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治河渡镇2015年社会管理、信访和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管理考评办法》的

      

 

各村场、居委会,各部门单位:

为落实我镇社会管理、信访、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全镇社会大局稳定,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特制定《治河渡镇2015年社会管理、信访和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管理考评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5 316

 

 

治河渡镇2015年社会管理、信访和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管理考评办法

 

一、考评办法

综治办组织信访办、安全办、派出所、司法所进行考评,将年终考评与平时考评相结合,工作量与工作绩效相结合。

二、考评对象与计分形式

考评对象为村场、居委会、部门单位。支部书记、办点干部、联系部门单位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治调主任为具体责任人。

计分形式以村场、居委会、部门为单位,总分为100分,采取扣分方式,不保底。

(一)社会管理(40分)

1、组织建设(4分)

未建立健全社会管理网格化管理的扣1分;未按时参加会议的每次扣1分,缺席的每次扣2分。

2、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5分)

坚持矛盾纠纷排查,未排查的每次扣2分(见排查记录);对重大涉稳事件未及时上报的每次扣2分;防止矛盾纠纷激化,做到有调解案卷,无调解案卷的每例扣1分,因处理不力或处置失误导致矛盾纠纷激化的每次扣4分。

3、阵地建设(4分)

按要求抓好阵地建设,无办公场所、阵地、上墙内容的各扣2分;无档案资料的扣4分,每缺一项的扣1分(见综治工作手册)。

4、帮教安置(3分)

认真做好社区矫正、刑释人员等特殊人群的监管工作,对上述人员要求第一责任人、具体责任人落实帮教责任,未落实的每例扣1分;对重新犯罪的每例扣2分。

5、社区矫正(3分)

认真做好社区矫正工作,未对矫正人员登记在册的每例扣1分;未对社区矫正人员进行教育、监管的每例扣1分。

6、“法轮功”及其他邪教组织(6分)

认真监控“法轮功”及其他邪教人员活动情况,掌控信息,落实包保责任,未落实的扣4分;未及时清除“法轮功”非法宣传刊物及图片的每次扣1分。

7、综治民调(15分)

建立农户电话台账,并落实包保责任,在县电话摸底测评中发生影响镇民调排名的每次扣3分;在省电话测评中发生影响县民调排名的每次扣5分;做好各项迎检工作,在市县检查时,因工作不到位造成不良影响的,每次扣10分。

凡发生重大涉稳、涉农等突发性、群体性事件,第一责任人和具体责任人必须及时赶到现场并参与处理,迟到的扣5分,缺席的扣10分,未妥善处理导致事件恶化的视情况予以扣除3040分,并实行“一票否决”。

(二)信访工作(30分)

1、到镇上访(5分)

针对来镇上访的事件,各村场、居委会第一责任人和具体责任人在接到通知后半小时内赶到并将其接回,未及时接回的每次扣2分;一周之内不妥善解决而造成重复上访的每次扣2分,导致越级上访的每次扣 5分(指正常上访案件)。

2、到县越级非法上访(25分)

积极做好本辖区不稳定因素和上访户的稳控工作,严控越级非正常上访,上县的每例扣2分、上市的每例扣5分、赴省的每例扣10分、进京的每例扣20分。

凡发生一例五人以上十人以下集体上访的扣5分;十人以上二十人以下群体上访的扣10分,予以“黄牌警告”;发生十人以上两次到县级、一次到市级以上进行非正常上访的扣30,予以“一票否决”。

凡发生五人以下信访事件,信访工作人员、所涉村场第一责任人和具体责任人没有及时赶到现场的,第一次罚款贰佰元,第二次诫免谈话,第三次行政处分;凡发生五人以上集访事件,所涉村场第一责任人和具体责任人、信访工作人员、办点干部、联系部门负责人在接到通知后1小时内赶到现场,否则,对所涉村场第一责任人和具体责任人予以停职,信访工作人员、办点干部、联系部门负责人予以停岗,并报县纪委启动问责程序。

()安全生产工作(30分)

1、安全生产检查(2分)

未按要求对辖区内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的每次扣1分(见检查记录);未跟踪督促安全隐患整改到位的每次扣2分。

2、道路交通、校车、农机安全(6分)

未落实机动车和驾驶人台账、摩托车辆台账、发生事故后未配合调处的每次各扣2分;发生校车超载、超速等违规现象的每次扣1分;发生非法拼装农机车辆、农机车辆违规搭载学生的每次扣1分。

3、水上交通安全(4分)

加强辖区内渡口监管工作,发现不遵守“六不发航”制度的每例扣2分。

4、消防网格化安全管理(4分)

未落实消防网格化管理的扣2分;未及时排查、整治火灾隐患的每次各扣2分。

5、隐患整改(4分)

加大道路、水上、烟花爆竹、消防、建筑工地、校车、农机、危爆物品、剧毒化学品、电力等生产经营单位的隐患整治力度,建立管理档案,未登记的各扣2分;烟花爆竹“大清剿”行动未按要求落实的每例次各扣2分;县、镇安监部门下达隐患整改指令书未及时督促整改到位的,每次扣 2分。

6、食品安全(10分)

加大对流通环节、餐饮服务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建立相关台账,台账不全的扣2分;不及时做好农家宴申报工作的,每例扣2分;农村厨师未参加培训的每例扣2分;未办理健康证的每例扣2分;未参加保险的每例扣2分;出现流动酒席中毒事故10人以上的每例扣10分。

凡发生安全事故的第一责任人和具体责任人必须及时赶到现场并参与处理,迟到的扣5分,缺席的扣10分,造成严重后果的扣30分,并予以“一票否决”。

四、综合评估

1、综合评估划分“三个类型”:达90分以上的评为一类村场,80-90分的评为二类村场,70-80分的评为三类村场,70分以下的予以“黄牌警告”,两次被“黄牌警告”的予以“一票否决”。

2、考评计分靠前的村场评为先进单位并实行奖励。

3、考评计分靠后且被“黄牌警告”或“一票否决”的责任单位,在一年内取消综合评先、评优资格。

此考评办法从发文之日起生效。

附:治河渡镇2015年社会管理、信访、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管理考评计分表


 

治河渡镇2015年社会管理、信访和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管理考评计分表

                                                   总分100

 

 

 

 

40分)

1、组织建设

4

2、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

5

3、阵地建设

4

4、帮教安置

3

5、社区矫正

3

6、“法轮功”及其他邪教组织

6

7、综治民调

15

8、重大突发性、群体性事件未妥善处理

一票否决

访

30分)

9、到镇上访

5

10、到县及越级上访

25

11、十人以上两次到县、一次到市以上非正常上访

一票否决

30分)

12、安全生产检查

2

13、道路交通、校车、农机安全

6

14、水上交通安全

4

15、消防网格化安全管理

4

16、隐患整改

4

17、食品安全

10

18、安全责任事故造成严重后果

一票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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