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383196E/2015-1139962
- 发布机构:治河渡镇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15-01-26
- 公开日期:2015-01-26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治办发[2015]3号
关于做好村干部报酬发放工作的
通 知
各村场、居委会:
根据上级有关精神,经镇党委、政府研究,现就做好村干部报酬发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酬标准
1、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和其他村干部基本报酬按照1:0.9:0.8的比例确定。村党支部书记为13505元,村主任为12155元,其他村干部为10804元。
2、离任村主职干部生活困难补助标准为:连续任职10—19年的离任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每人每月100元;连续任职20—24年的,每人每月120元;连续任职25—29年的,每人每月140元;连续任职30年及以上的,每人每月160元。
二、资金发放
1、在职村干部应发工资在每季度末打卡发放;连续任主职10年以上的离任村干部的生活困难补助在每年年初由镇民政办现金发放。
2、镇财政从村干部应发报酬中按村党支部书记和村主任1800元,其他人员1200元的标准留存到年底用于村干部绩效考核报酬。
3、2014年在职村干部报酬未按上述标准打卡发放到位的,由各村场、居委会按标准补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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