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383196E/2014-1139954
  • 发布机构:治河渡镇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14-09-10
  • 公开日期:2014-09-10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关于印发《治河渡镇打黑除恶专项斗争方案》的通知
来源:治河渡镇   2014-09-10 00:00
浏览量:1 | | | |

治政办发[2014]19

 

关于印发《治河渡镇打黑除恶专项斗争方案》的

     

 

各村(场)、居委会:

根据中央、省、市、县的统一部署,镇党委、政府决定从现在起至年底,在全镇范围内组织开展一场“打黑除恶”专项斗争。为搞好此项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全省全市“打黑除恶”专项斗争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坚持“主动进攻、打早打小、综合施策、除恶务尽”的方针,稳准狠快地打击黑恶势力,建立健扫黑除恶工作长效机制,为全镇经济社会发展、社会政治稳定和人民安居乐业创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构建平安和谐治河。

    二、组织领导

    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成立了全镇“打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白洋任组长,镇长符宏智,人大主席刘军、派出所所长刘绍华任副组长,蔡兴、蔡志超、张晨曦为成员。办公室设派出所,由刘绍华任办公室主任。

    三、任务目标

    坚决打掉黑恶势力,严惩黑恶势力犯罪分子,采取强有力的措施,推进专项斗争深入开展,确保我镇“打黑除恶”专项斗争走在全县前列,建立健全“打黑除恶”长效工作机制,遏制新的黑恶势力形成,防止黑恶势力滋生蔓延,通过专项斗争,推进各项社会治安工作,实现社会治安持续稳定,着力打造平安和谐治河。

    四、方法和步骤

    这次“打黑除恶”专项斗争为一年,共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 910 920):宣传发动,调查摸底。将上级有关“打黑除恶”专项斗争精神迅速传达到村、组、农户,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强有力的打击黑恶势力的氛围,成立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深入调查摸底,掌握情况,充分调动广大农民群众积极举报黑恶势力犯罪分子,参与“打黑除恶”专项斗争。

    第二阶段( 920 1215):集中打击处理。在调查摸底掌握线索的基础上,与公检法司一道,打击处理黑恶势力犯罪行为和犯罪人员,形扫黑除恶压态势。

    第三阶段( 1216 1230):完善机制,总结经验。进一步建立健全“打黑除恶”长效机制,实行责任追究制和“一票否决”制,加强打黑除恶队伍建设,落实“打黑除恶”保障措施。严格对“打黑除恶”专项斗争活动的考核考评,表彰一批先进单位和优秀个人。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在当前,开展“打黑除恶”专项斗争,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各支、村两委、各机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打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性,统一思想,精心组织,确保专项斗争取得实效。

    (二)深入调查摸底,澄清黑恶势力底数。各村、各单位要统一时间,集中精力,深入、细致、扎实地开展摸排工作,彻底掌握情况,各村各单位对摸排工作要与镇政府签订责任状,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

    (三)突出工作重点,加大打击力度。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对黑恶势力重拳出击,除恶务尽。对各种宗族恶势力以及其他形式的镇霸、村霸、烟霸、地痞地霸、村匪路霸予以重点打击。对可能涉黑涉恶的个案和犯罪嫌疑人,要依法严格惩处,彻底铲除黑恶犯罪势力,摧毁其经济基础和“保护伞”。

    (四)加强协调配合,形成斗争合力。开展“打黑除恶”斗争,维护社会治安稳定,是全党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各级各单位要树立全局意识,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齐抓共管、对黑恶势力进行围歼的合力。加大宣传力度,营造严打氛围,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广泛发动人民群众,积极与黑恶势力犯罪作斗争。

(五)严格落实责任,强化责任追究。在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实行领导负责和责任追究制。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在时间、人力、物力上大力支持这项工作的开展,加强对参与“打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各级人员的人身安全保护,对诬告陷害、打击报复的,要坚决依法追究。

 

 

2014 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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