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383196E/2013-1139825
- 发布机构:治河渡镇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13-03-07
- 公开日期:2013-03-07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治发[2013]4号
中共治河渡镇委员会
治河渡镇人民政府
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分解的办法
为认真落实县纪委、县监察局《关于认真做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分解的通知》精神,经镇党委研究,特制订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各项方针政策,认真履行“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坚强的组织和纪律保障。
二、责任范围。各村场和部门单位一把手要对其班子成员和所管辖范围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总责。镇领导班子成员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自己分管范围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三、责任内容
付强军:对全镇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总责。
符宏智:对全镇经济工作中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
朱 胜:对全镇党风廉政建设负有督查责任,对机关干部和月亮湖村等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
刘 军:对全镇党风廉政建设负有督查责任,对机关干部和荆湖堂村、水管站、派出所、司法所、农电站等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
李云峰:对轭头湾村、林建站、国土所、自来水厂、水管站、等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
刘 专:对全镇党风廉政建设负有督查责任,对机关干部和黄蓬村、财政所、敬老院、人社站、便民服务中心等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
周伏祥:对治河居委会、农技中心等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
胡立霞:对登艮村、计育办等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
刘 菲:对治河村、治河中学、卫生院、文广站等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
四、落实措施
1、加强学习。年内各单位组织召开4次以上民主生活会,组织一次党风廉政建设主题讲座,上好一堂党课。
2、建章建制。建立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诫勉谈话,村务公开,财务审计等制度。
3、办结信访。认真接待和处理来信来访。
4、查办案件。有案必立,立案必查,查案必结,全年办结案件不少于4件。
五、处罚办法
1、管辖范围内年内出现了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的情况,负领导责任。
2、本人出现违纪违规情况,按有关要求处理。
3、年终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通报。
二〇一三年三月七日
主题词:党风廉政建设 责任制 分解办法
抄送:县纪委、县监察局
中共治河渡镇委员会 2013年3月7日印发
(共印3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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