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383196E/2012-1139798
- 发布机构:治河渡镇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12-03-28
- 公开日期:2012-03-28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治发[2012]2号
中共治河渡镇委员会
治河渡镇人民政府
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
实 施 方 案
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是推进基层政权建设,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有力举措,也是构建和谐治河、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有力保证。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按照省市县有关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镇党委的统一部署,结合县委“争创全省经济发展环境最优县”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三个五”要求,切实加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为主题,扎实推进惩防体系建设,着力解决党风廉政方面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为实现富民强镇、建设和谐治河提供坚强有力的纪律保障。
二、目标要求
坚决贯彻中央和省、市、县关于反腐倡廉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和要求,紧紧围绕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既要扎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各项长期性、基础性工作,又要结合我镇实际,切实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全面推进我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三、工作内容
(一)加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的政治素质
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采取多种形式,重点加强对镇领导班子成员、村“ 两委”成员和部门负责人的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把反腐倡廉教育纳入农村党员、干部培训学习内容,要以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系统、农村广播、信息平台等为载体,组织村(场)干部、基层党员认真学习国家各项涉农政策和法律法规。大力宣传廉洁奉公、勤政为民的优秀农村基层干部典型。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增强教育的震撼力、感染力和说服力。
加强农村党员、干部作风建设。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作风建设和群众工作,及时发现和纠正党员、干部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和生活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积极倡导说真话、办实事的风气;以治假、浮、懒、散、奢为重点,坚决克服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弄虚作假、铺张浪费等习气;积极鼓励农村党员、干部大胆探索、勇于创新,切实保护农村基层干部发展和创业的积极性。
(二)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努力从源头上消除腐败滋生的条件
完善农村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制度。健全党政领导班子议事规则,落实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健全村民自治机制,完善村民自治、村规民约等相关配套措施,调动和保护广大农民群众参与村级事务决策、管理和监督的积极性。凡是与农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和村级基础设施建设、公益事业等,经村(场)党支部和村民委员会研究后,按照规定程序提请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表决。进一步完善农村兴办公益事业“ 一事一议”制度。
完善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镇、村(场)、部门单位财务管理、审计监督和民主理财等制度,成立理财监督小组,小组一般由3-5人组成,任期3年,对财务管理实施监督。完善“村账镇管”制度,各村场必须确保每个季度向镇财务管理中心报账一次,逾期不报的将追究单位一把手和报账员的责任。积极稳妥的做好镇、村债务化解工作,解决财务管理中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防止产生新的债务。
(三)搞好民主监督,全面推进办事公开
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按照公正、便民、真实、及时的要求,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和时限。坚持每季度公开一次,完善政务公开制度。镇政府机关要把贯彻落实有关农村工作政策、财政收支、各类专项资金使用等情况,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各项方针政策、各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以及其他涉及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作为公开的重点。
推进村务公开。编制村务公开目录,将村务公开的内容、形式等写入村规民约,村(场)公开要求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凡是农民群众关心的问题,特别是财务收支问题,要作为公开的重点。各村(场)要把各级政府支农惠农政策、新农村建设的项目资金及其使用情况、农村集体资产处置情况等事项,纳入公开的内容。村务公开坚持每季度公开一次,对多数村民代表要求公开的事项,也可视情况及时公开。要充分发挥村务公开监督小组的作用,提高村务公开的质量。
推行农村党务公开。镇制定党务公开的具体办法,推进农村基层党组织工作民主化、科学化和制度化。重点公开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工作目标、决策内容和程序、干部选拔任用、发展党员、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民主评议党员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等内容。
切实推进站、所办事公开。镇各站、所、部门要全面推行办事公开,切实解决一些与民争利、服务质量差、增加农民负担等问题。要在站、所开展政风行风评议活动,将其执行办事公开制度情况纳入评议内容。
(四)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完善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行为规范
规范农村党员、干部行为。机关和部门单位要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结合实际,采取措施规范农村党员、干部和站、所工作人员的具体行为,切实保障政令畅通,确保创建文明卫生城市、钱粮湖大圈围堤加固项目、房屋拆迁、安全区规划、自来水厂建设等重大事项工作的顺利实施。全镇党员、干部必须做到:不准对执行政策规定阳奉阴违,自行其是;不准违反规定处置集体资金、资产、资源;不准用公款大吃大喝、赊账消费和公款旅游;不准借婚丧嫁娶等大操大办、收钱敛财;不准拉票贿选,损害农民群众民主权利;不准利用职权私借公款和公款私存;不准参与封建迷信和赌博等活动。
(五)加强督促检查工作力度,确保新农村建设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开展对支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农村社会事业支持等政策落实情况。加强对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各类涉农资金和其它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提前介入,全程跟踪,尤其要建立支农资金追踪问效制度。坚决查处农业投资项目中的违纪违规问题。
加强对农村土地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农村土地承包、土地经营权流转、农民权益保护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执行情况的检查。加强劳动力转移和社会保障工作,加强对土地征用安置补偿情况的监督检查,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理因征地纠纷引发的农村群体性事件。
(六)加大农村工作力度,切实解决损害农民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
切实加强农村信访工作。要进一步畅通群众诉求渠道,通过公布举报电话等形式,方便群众表达诉求。认真落实信访工作联席会议、领导干部信访接待日、定期排查群众反映突出问题等制度。建立信访台帐,坚持领导包案制、群众信访限时办结制和实名举报奖励制。镇党委每半年要召开一次廉情分析会,掌握党员干部中存在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及时提醒诫勉。
坚决纠正损害农民群众利益的行为。继续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落实涉及农民负担案(事)件责任追究等制度;认真解决在扶贫、救灾救助等款物管理和使用中损害农民群众利益的问题;坚决制止在农民建房、用电用水、计划生育和务工经商等方面存在的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行为;大力整治企业排污、乱砍滥伐等破坏农村生态环境的问题;重点解决农村学生上学难、上不起学和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依法严厉打击制售伪劣农资和哄抬农资价格等坑农害农行为;认真解决土地征用中侵犯农民群众合法利益问题。
坚决查处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坚持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作为查处重点,严肃查处截留、挪用、侵占、贪污支农资金、扶贫资金案件,侵占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案件,利用职权谋取非法和不正当利益以及违规宴请等案件,违规打牌、参与赌博、违反计划生育管理条例、出现涉农恶性案件、重大安全事故、违规流转土地及买卖土地、参与非法宗教活动等案件。要选择典型案件予以公开曝光。要通过查办案件发现基层制度和管理上的漏洞,督促搞好建章建制。
(七)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推动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扎实开展
落实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责任。镇党委和政府对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总责,党政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要把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整体规划,加强领导,统一部署,统一实施。镇党委每半年要专题听取一次下一级党组织开展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情况汇报。
继续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继续完善镇、部门单位和村场责任体系,在巩固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成果的基础上,继续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向村级延伸。镇党委、政府与村(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注重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的组织协调作用。镇纪委要协助党委、政府抓好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安排部署,加强与有关部门的联系和沟通,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协调解决工作中的矛盾和问题。要加强农村纪检监察组织建设,落实好镇专职纪检监察员的配备工作。
加强组织领导。镇成立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付强军同志任组长,蔡智同志任副组长,符宏智、刘军、李云峰、严志球、汤治荣、肖明初等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和协调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严志球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落实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实施办法和其他日常工作。
二O一二年三月十一日
主题词:基层党组织 党风 政风 廉政建设 方案
报:县委、县政府、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监察局
中共治河渡镇委员会办公室 2012年3月11日印发
(共印6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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