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383196E/2011-1139740
- 发布机构:治河渡镇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11-04-19
- 公开日期:2011-04-19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关于做好全镇新型农村养老保险信息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
治政办发
[2011]4
号
治河渡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做好全镇新型农村养老保险信息数据采集工作的
通 知
各村(场)、居委会:
实施新农保制度是“老有所养”的惠民工程。为落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1]27号文件精神,积极争取新农保在我县早日启动,提前做好试点准备工作,经镇政府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对我镇新型农村养老保险信息数据进行一次全面采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采集对象
我镇农村居民相关信息:并将年满16周年(不含在校学生,2010年12月31日之前满16周岁),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应参保信息录入新农保信息系统。
二、
采集内容
1.
本地行政区划信息,即本地行政区划编码和名称见《行政区划信息采集表》表二。
2.
新农保信息数据入户采集卡,以公安局户口本编码为户号,按照采集卡(表三)的栏目要求,认真采集,如实填写。
3.
本单位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基本信息,按照《应参保人员信息采集表》表四栏目要求认真填报。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本次信息数据采集工作的组织领导:决定成立治河渡镇新型农村养老保险信息数据采集工作领导小组,蔡智同志任组长,符宏智、余志国任副组长,严志球、李必林、朱元栋、刘绍华、黎殿军、蔡威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镇党政办,严志球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村(场)、居委会支部书记负总责,会计为信息数据采集联络员。
四、实施步骤
本次信息数据采集工作从2011年4月10日至5月8日结束,全程分三个阶段。
1.
组织发动阶段(4月17日前):开展宣传发动,制订工作计划,组建领导机构,拟定采集方案,明确工作职责,组织业务培训,落实办公场地。组建网络系统,于4月13日前将我镇信息组织机构工作人员联系表和行政区划代码信息采集表上报县信息数据采集领导小组办公室。
2.
数据采集阶段(4月18日至4月30日):各村(场)、居委会组织力量入户认真采集农村居民信息。对本单位尚未办理户口本和身份证农村居民由支部书记、治安主任与镇派出所衔接在4月25日前办好入户手续。并在4月30日前完成入户采集卡(表三)和参保人员信息采集表(表四),组建纸质档案,上报镇信息数据采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3.
数据汇总阶段(5月1日至5月8日)由镇信息数据采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行政区划代码序号将采集的信息建立纸质档案和电子文档,并上报县信息数据采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录入信息系统数据库。
五、工作要求
1.
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此次信息数据采集工作将为我镇开展新农保工作提供基础数据和决策依据,而且时间紧、任务大、要求高,各村(场)、居委会要明确任务,细化责任,加强领导,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支村委一班人要通力协作,会计要严把信息数据采集质量关。
2.
精心组织,密切配合,各村(场)、居委会要充分利用第六次人口普查的资源,积极与公安、计生、统计等单位联系,深入农户拓展信息数据采集来源,采取村干部包组,组干部党员包户的办法,逐户上门造册登记。
3.
建档立卡,信息化管理。要建立健全数据采集原始纸质档案和电子文档,建档立卡落实到每一户每一人,做到村不漏户,户不漏人,人不漏表,表不漏项。
4.
严肃纪律,强化责任,各村(场)、居委会在信息数据采集方面要严格按照规定执行,不得弄虚作假,更改信息,同时要切实维护社会稳定,认真化解信息采集过程中引发的各类矛盾,本次信息数据采集工作将纳入今年村(场)、居委会和部门单位绩效考核内容。
二O一一年四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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