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383196E/2023-2249020
- 发布机构:治河渡镇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23-10-09
- 公开日期:2023-10-09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治河渡镇人民政府关于广泛听取对征收环境卫生有偿服务费意见建议的通知
各企事业单位、集镇沿街个体工商户、居住户:
为了加快小城镇建设步伐,提升集镇管理水平,巩固文明卫生乡镇的创建成果,营造良好的人居环境和投资环境,现根据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湖南省《城市环境卫生有偿服务费征收管理办法》和财政物价部门的有关规定,我镇拟征收2023年度的环境卫生有偿服务费。
一、征收范围及对象
治河渡集镇街道沿线(潘华大桥桥头—安全区大堤)及港北路沿线个体商户、商业网点、私营企业、居民;民生小区沿线商户及居民;老潘家墟场沿线商户,企业、居民;全镇各企事业单位、营运机动车业主。
二、征收标准
1、根据各单位的规模及保洁范围的大小,垃圾排放量,收取垃圾清理、运输和处理费(具体标准附后)。
2、居民每户每年80元;
3、饮食业每间门面每年300-3000元;
4、特种经营户每间门面每年300-600元,其它经营户每间门面每年300-500元;
5、养殖户、屠宰户每年80元。
6、建筑工地每平方米1.5元,装修或维修每年每平方米3元。
三、征收资金的使用和管理
所有相关费用均由治河渡镇集镇管理办公室负责征收和管理。征收费用主要用于发放集镇保洁员工资、垃圾清运费、环卫设施的添置等等。
请广大群众建言献策,对该计划如有意见建议,请于10月31日前反馈至镇值班室(值班电话0730-417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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