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383196E/2021-1831205
- 发布机构:治河渡镇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21-05-12
- 公开日期:2021-05-12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治政办发〔2021〕9号
治河渡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治河渡镇“两站两员”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相关部门单位:
现将《治河渡镇“两站两员”建设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治河渡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5月12日
治河渡镇“两站两员”建设工作方案
为提升全镇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治理水平,深入推进平安乡村建设,根据上级有关精神和华容县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转发市道安办<进一步加强农村地区“两站两员”建设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华道安委办〔2021〕5号)要求,就加强全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服务站、交通安全劝导站、交通安全管理员、交通安全劝导员(以下简称“两站两员”)建设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明确机构设置
1.设立治河渡镇交通安全管理服务站。镇党委委员毛良会兼任交管站站长,派出所所长常华刚、公路站站长臧冬秋、农服中心主任刘振发、执法大队大队长邓治中兼任副站长,臧冬秋为交管员。交管站在本级人民政府及上级道安委领导下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2.各村(社区)设立交通安全劝导站,劝导站站长原则上由行政村社区支部书记或主任担任,每个劝导站不少于2名交通安全劝导员,劝导员应当配置反光背心、红袖章、停车牌、工作包等随身装备,有条件的可以配置喊话器、照相机等。劝导站在交管站指导下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二、明确工作职责
(一)交通安全管理服务站主要职责
1.组织开展交通违法劝导、交通事故先期处置、隐患治理、基础信息采集、交通安全宣传等日常工作。
2.协作开展道路交通违法整治工作,定期召开交通安全工作例会,定期向镇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报告交通安全工作,及时提出预防交通事故的意见和建议。
3.推广应用全国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信息系统和“农交安”手机APP,建立健全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台账。
4.建立健全交管员和劝导员考核管理等工作制度,组织开展“两站两员”教育培训工作。
5.具备条件的,可探索交通违法处理、保险及车驾管代办等业务。
(二)交通安全管理员工作职责
1.开展交通违法劝导工作。
2.开展隐患排查,及时将隐患报告相关职能部门。
3.参与交通事故的前期处置及事后调解工作。
4.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升辖区内交通参与者文明驾驶、文明出行的安全意识。
5.推广应用全国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信息系统和“农交安”手机APP,建立工作台账,定期调度劝导站和劝导员工作情况。
(三)交通安全劝导站工作职责
1.组织劝导员开展交通违法劝导、交通事故先期处置、隐患治理、基础信息采集、交通安全宣传等日常工作。
2.协作开展道路交通违法整治工作。
3.应用全国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信息系统和“农交安”手机APP,建立相关台账。
4.利用多种方式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四)交通安全劝导员工作职责
1.落实交通安全劝导“七必上”,即重要节假日出行高峰时段必上,学生上放学高峰时段必上,赶集日高峰时段必上,群众早晚出行高峰时段必上,红白喜事出行时段必上,开展民俗活动时段必上,冰雪、暴雨、泥石流、道路塌方等恶劣天气时段必上。
2.排查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加强日常巡查,发现隐患及时上报。
3.利用乡村大喇叭、微信群、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工作。
4.参与交通事故的前期处置及事后调解工作
5.应用全国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信息系统和“农交安”手机APP,完成基础信息采集和动态信息录入工作。
三、明确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根据本方案进一步明确人员配置和工作职责,提供必要经费保障,确保尽快形成工作有人做、事情有人管、责任有人担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格局。
2.镇道安委建立“两站两员”日常考核和管理制度,将“两站两员”建设和履职情况纳入单位年度绩效考核范畴,并与干部个人绩效工资挂钩,对表现优秀的予以表彰奖励。
3.对“两站两员”建设工作不重视、推进不力的单位及时予以通报批评,对“两站两员”不履行工作职责造成不良后果的依纪依规予以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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