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383196E/2021-1863567
- 发布机构:治河渡镇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21-03-24
- 公开日期:2021-03-24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治政办发〔2021〕5号
治河渡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切实做好2021年春季动物防疫工作的
通 知
各村(社区)、相关部门单位:
为切实做好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有效控制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的发生和传播,根据镇人民政府对今春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安排部署,结合我镇实际,现就开展2021年春季动物疫病防疫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落实强制免疫工作责任
按照省、市、县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要求,结合本镇实际,成立以程猛为组长,周伏强、岳文忠为副组长,各村(社区)防疫专干为成员的春防领导小组,对春防工作统筹安排,确保春防工作有序开展。
分类做好高致性禽流感、口蹄疫和小反刍兽疫等动物疫病强制免疫,散养户坚持实行集中免疫、定时补针;规模养殖场按程序免疫,做到应免尽免,不留空当。其中应免畜禽免疫密度达到100%、动物标识配戴率达到100%、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达到100%、免疫抗体合格率全年保持在70%以上,做好鸡新城疫、狂犬病等重大动物疫病的免疫密度达90%以上,辖区内无重大动物疫病发生,杜绝动物及产品质量安全事故。5月底前完成牛羊查病工作,严格要求做好台账登记,确保我镇通过全国动物血吸虫病传播阻断达标验收。
二、工作重点
1.做好免疫信息报送。畜牧站要对疫苗使用和免疫情况实行月报告制度,对免疫进展实行周报告制度,并建立好免疫台账。村、社区负责张贴好免疫卡。明确专人负责,及时报送免疫信息和反馈免疫过程中发现的问题。
2.做好疫情排查处置。各村(社区)要继续加大对高致病性禽流感、非洲猪疫等疫情的排查力度,要保证排查频次和覆盖范围。在排查过程中,一量出现动物异常发病死亡等情况,要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及时报告并采样送检。
3.强化检疫监督。对出栏或调动的畜禽,各村(社区)养殖户向畜牧站申报畜牧站派人实施现场检疫,不得漏检,严禁未经检疫或检疫不合格的动物及产品流通,严防疫情传播和扩散。
4.规范疫苗管理。明确专人管理,规范出入库登记,严格做好疫苗分发和保藏工作,防止疫苗失效的浪费,严厉打击非法购买使用假劣疫苗、非法疫苗等违法行为。
5.做好免疫效果监测。春防集中免疫结束后,各村(社区)要积极配合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开展抗体监测工作。特别是对规模养殖场(户)和养殖专业合格社进行抗体定期监测,对抗体合格率达不到规定标准的,及时进行补免。
三、进程安排
3月上旬启动春季集中免疫;
4月上旬完成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狂犬病的集中免疫;
4月中旬前完成小反刍兽疫的集中免疫,下旬完成鸡新城疫的集中免疫;
4月底前全部完成春季集中免疫工作;
5月上旬组织开展免疫效果评估;
各村社区对本辖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负总责,各畜禽养殖场户为第一责任人,要落实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按要求第一时间向畜牧站报告,由无害化处理中心统一收集,集中处理,对于养殖户未及时报告或处理造成的任何后果,由养殖户自行承担。
四、加强保障
1.落实强制免疫工作责任。春防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村(社区)要对春防工作进行统筹安排,高度重视,及时制定方案,明确责任,细化目标,分解任务、确保春季动物免疫工作顺利完成。
2.做好物资储备和人员防护。畜牧站要储备质量合格、数量充足的防疫物资,满足防疫工作需求,同时要按照规范要求指导动物防疫人员做好自身防护。
3.考核验收。春防工作结束后,镇重大动物疫病防治工作指挥所将对全镇春季动物防疫工作进行考核验收,验收结果将作为各村、社区年终综合目标考核的重要依据。
治河渡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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