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383196E/2018-1364931
  • 发布机构:治河渡镇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18-06-11
  • 公开日期:2018-06-11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关于印发《治河渡镇推广用鲜花代替花圈上祭新风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治河渡镇   2018-06-11 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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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办发〔2018〕26号

 

中共治河渡镇委员会办公室

治河渡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治河渡镇推广用鲜花代替花圈上祭新风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部门单位:

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同意,现将《治河渡镇用鲜花代替花圈上祭新风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对照方案要求,严格抓好落实。

 

 

 

2018年4月30日

 

 

 

 

治河渡镇用鲜花代替花圈上祭新风项目

 

为进一步革除婚丧陋习,倡导文明新风,根据县委县政府、县治陋办相关文件规定,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就在全镇范围推广用鲜花代替花圈上祭新风项目,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通过政府引导,以用鲜花代替花圈上祭为突破口,形成文明、环保、节约的丧葬文化,树立丧事简办新风尚,实现乡风文明新目标。

二、项目内容

2018年4月9日起,凡我镇行政区域范围内操办丧事的居民,自觉遵守县治婚丧陋习、刹人情歪风的有关规定和所在村(社区)村规民约的规定,主动接受采用鲜花上祭建议,签署实施鲜花上祭承诺书后,镇治陋办将向丧事操办者免费赠送鲜花花篮2个,鲜花200支(征求操办者意见可以酌减)。在2018年5月底前摸索试点阶段,对操办丧事的孝家,除赠送200支鲜花外,按孝子女人数赠送等数量的鲜花花篮。

三、工作措施

1、加强宣传。各村(社区)、部门单位要层层搞好宣传发动,通过会议、广播、短信微信、宣传窗等方式积极宣传县治婚丧陋习、刹人情歪风的规定,宣传用鲜花代替花圈上祭的意义和要求,让新风项目内容做到人人皆知。对积极带头用鲜花代替花圈上祭的操办人,各单位要大张旗鼓宣传表彰。

2、加强劝导。村级信息员要提前开展摸排,及时报告信息,得知丧事信息后,要在1小时内上报村劝导队;村级劝导队要收到信息后,要在1小时内上门开展劝导。

3、加强服务。在村劝导队做通操办者思想工作后,镇治陋办要第一时间定制鲜花花篮和鲜花,应孝家要求按时送达灵堂。村劝导队要帮助做好鲜花的分发、上祭礼仪的引导和卖花圈商贩的劝离工作。

4、加强考核。镇党委将推广用鲜花代替花圈上祭新风项目纳入治陋习工作单项考核,对政策宣传到位、推广普及率高的单位给予表彰奖励。

附:治河渡镇实施用鲜花代替花圈上祭新风项目承诺书

 

 

 

 

 

 

 

 

附件:

 

治河渡镇实施用鲜花代替花圈上祭

新风项目承诺书

 

治河渡镇人民政府:

我承诺响应镇党委、政府倡导,自觉遵守村规民约,带头实施用鲜花代替花圈上祭项目,主动通知亲友不送花圈鞭炮,自觉做到不燃放烟花鞭炮,不多搭拱门,不占道搭棚,不使用一次性餐具,不搞封建迷信活动,不大操大办,为引领社会文明新风作出自己的贡献。

 

 

承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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