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43060000/2017-1030937
- 统一登记号:HRDR—2017—00006
- 发布机构:华容县政府
- 信息状态:
- 生效日期:2017-03-24
- 信息时效期:2022-03-24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文号:华政告〔2017〕5号
HRDR—2017—00006
华容县人民政府
关于扩大禁止燃放烟花鞭炮区域的
通 告
华政告〔2017〕5号
为进一步巩固全国文明卫生县城创建成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预防和减少因燃放烟花鞭炮引发的人身伤害、火灾事故和环境污染等问题,维护居民正常的生活和工作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主席令第67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主席令第9号)和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66号)等法律法规规定,县人民政府决定扩大禁止燃放烟花鞭炮(以下简称禁鞭)区域,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禁鞭区域:由中心城区扩大至治河渡镇安全区新建防洪大堤以西(含黄蓬村、治河村、治河居委会、红光居委会)、万庾镇官洲村村部以南、原新生村村部新泰桥以南、省道S306松木桥以西(含松木桥村、新铺村、辅安村、复兴村、三封寺居委会)、高速公路华容东收费站以西(含前峰村、十里铺村、石伏村)、省道S306花子坟以北(含兴南村、五星村、横堤村、三河村、麻浬泗居委会)、人民南路至万圣三叉路口(含万圣村、治湖村)、工业园管委会(含三封、石伏、杨家桥工业园)、田家湖生态新区所属全部区域。
2、禁鞭具体规定以《华容县人民政府关于县城中心城区禁止燃放烟花鞭炮的通告》(华政告〔2015〕2号)为准。
3、禁鞭工作实行属地管理原则,县禁鞭综合执法大队负责县城中心城区(含田家湖生态新区、杨家桥和石伏山工业园)禁鞭工作,万庾镇、治河渡镇、三封寺镇禁鞭工作由乡镇负责,章华镇负责本区域主城区以外农村村场禁鞭工作,工业园管委会负责三封工业园的禁鞭工作。县创建指挥部负责禁鞭工作的调度、督查和考评。
4、禁鞭举报电话:
县禁鞭综合执法大队:3372758
万 庾 镇:4580009 治河渡镇:4170112
三封寺镇:4560058 章 华 镇:4130891
工业园管委会:4562155
5、本通告自 2017年4月1日起实施。
华容县人民政府
2017年3月24日
-
文件解读:《华容县人民政府关于扩大禁止燃放烟花鞭炮区域的通告》
2017-03-30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