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43060000/2016-1030638
  • 统一登记号:HRDR-2016-00004
  • 发布机构:华容县政府
  • 信息状态:
  • 生效日期:2016-10-24
  • 信息时效期:2018-05-28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文号:华政发〔2016〕18号
华容县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通知
来源:华容县政府   2016-10-24 14:54
浏览量:1 | | | |

HRDR-2016-00004

 

 

 

华政发〔201618

 

华容县人民政府

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一批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湘政发〔201555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一批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湘政发〔20168号)和《岳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通知》(岳政发〔20163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对我县部分县级行政审批项目作如下调整:取消13项行政审批项目,合并7项行政审批项目,承接增加1项行政审批项目,调整1项行政审批项目。取消和调整后,保留县级行政许可审批项目共181项(含新增1项、7项合并成2项)。

各有关部门单位要认真做好承接行政审批项目的落实和取消行政审批项目的后续衔接工作,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要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加强对行政审批行为的监督,不断提高政府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以往公布的县级行政审批项目与本通知不符的,以本通知为准。

附件1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13项) 

2合并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7项)

3承接增加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1项)

4调整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1项)

 

 

华容县人民政府

20161024

 

 

附件1:

         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13项)

 

序号

项目名称

实施机关

设立依据

备 注

1

户外广告登记

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

华政发〔2014〕11号保留项目第180项

2

中型及以下单建人防工程、防空地下室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批

县人民防空

办公室

《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国人防办字〔2009〕282号)

《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调整人民防空建设审批事项的通知》(国人防〔2014〕235号)

华政发〔2014〕11号保留项目第154项中部分

3

电影放映单位变更业务范围或者兼并、合并、分立审批

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

《电影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2号)

《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

华政发〔2014〕11号保留项目第105项中部分

4

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资格审查

力资源和会保障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留部分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通知》(国办发〔2004〕62号)

 

5

建设项目试生产审批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环境保护总局令第13号)

 

6

设立水利旅游项目审批

县水利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留部分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通知》(国办发〔2004〕62号)
《水利风景区管理办法》(水综合〔2004〕143号)
《水利旅游项目管理办法》(水综合〔2006〕102号)

 

7

开垦荒坡地防止水土流失措施审批

县水利局

《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120号,2011年1月8日予以修改)

 

8

医疗卫生机构承担预防性健康检查审批

生和划生育局

《预防性健康检查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41号)

 

9

教育网站和网校审批

教育

体育局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92号)

《教育部关于加强对教育网站和网校进行管理的公告》(教技〔2000〕4号)

《教育网站和网校暂行管理办法》(教技〔2000〕5号)

 

10

污染场地环境恢复方案审批

《废弃危险化学品污染环境防治办法》(环境保护总局令2005年第27号)

 

11

外商投资广告企业项目审批

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

 

12

改建、拆除电影院和放映设施审批

广闻出版旅游

《电影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2号)

 

13

馆藏文物拍摄许可

广闻出版旅游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377号,2013年12月7日予以修改)

 

 

 

附件2:

     合并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7项合并成2项)

序号

项目名称

实施机关

设立依据

合并后项目名称

备 注

1

水利基建项目(含水库建设)初步设计文件审批

县水利局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洪水影响评价

审批

华政发〔2014〕11号保留项目第73、74、75、76、80项,《国务院关于印发清理规范投资项目报建审批事项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6〕29号)

2

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审批

(含采挖砂石、取土)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

《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

3

水工程防洪规划审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4

洞庭湖区河道、湖泊洲滩开发利用许可

 

《湖南省洞庭湖区水利管理条例》

5

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审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6

餐饮服务许可证核发

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食品经营许可

华政发〔2014〕11号保留项目第143、181项

7

食品流通许可证核发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附件3:

        承接增加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1项)

序号

项目名称

实施机关

设立依据

备 注

1

水库大坝注册登记

县水利

《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7号)

《水库大坝注册登记办法》(水利部水政资〔1997〕538号)

 

附件4:

 

         调整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1项)

序号

项目名称

实施机关

设立依据

现项目名称

备 注

1

权限内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核发

县卫生和

计划生育局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国务院关于整合调整餐饮服务场所的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和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决定》(国发〔2016〕12号)

公共场所(不含公园、体育馆、公共交通工具、饭馆、咖啡馆、酒吧、茶座)卫生许可证核发

华政发〔2014〕11号保留项目第118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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