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430623/2012-1007444
  • 统一登记号:HRDR-2012-00008
  • 发布机构:华容县政府
  • 信息状态:
  • 生效日期:2012-08-02
  • 信息时效期:2017-03-10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文号:华政发〔2012〕11号
华容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保留的行政许可项目目录的通知
来源:华容县政府   2012-08-02 16:02
浏览量:1 | | | |

HRDR-2012-00008

华政发〔2012〕11号

华容县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保留的行政许可项目目录的

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取消、调整的行政审批项目和保留的行政许可项目目录的决定》(省政府令235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部分行政审批项目下放管理层级的决定》(省政府令240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取消调整新增的行政审批项目和保留的行政许可项目目录的决定》(省政府令253号)精神,经县政府第三十九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对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省政府规章设定的202项行政许可事项予以保留。

各有关单位要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规定,搞好行政许可项目的公示工作,尽快将本部门保留的行政许可项目的名称、依据、条件、程序、期限,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收费的项目和物价、财政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等在办公场所(包括县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公示,并按要求建立相关配套制度,严格依法实施行政许可。县政府将对全县保留的行政许可项目实施项目管理并予以公示。

没有纳入《华容县保留的行政许可项目目录》管理的行政许可项目,各部门一律停止实施。今后新增的行政许可事项,要严格遵循行政许可法定原则,除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省政府规章外,其他任何文件不得作为设定行政许可的依据。2012720日后新增、取消和调整的行政许可事项,必须向县政府法制办登记备案。

附件:华容县保留的行政许可项目目录(202项)

O一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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