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回复 满意度调查
查看满意度调查汇总 >>
标题: | 岳阳县生育报销问题咨询 |
来信人: | 市民许 |
来信时间: | 2020-06-11 13:48:15 |
内容: | 尊敬的领导您好: 咨询一下岳阳县荣家湾科伦的职工,三月份在市妇幼生孩子,剖宫产,请问住院费用及之前产检的费用怎么报销?有没有时间限制?谢谢回复!
|
回复部门: | 岳阳县人民政府(县医疗保障局) |
回复时间: | 2020-06-16 17:24:25 |
回复内容: | 许先生您好! 您的市长信箱编号为131981信件已收悉,对于您此次询问的“生育报销问题”回复如下: 医疗(生育)住院零星报账 受理条件: 参加我县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患者。 零星报账所需资料: ①住院发票原件、②疾病诊断证明书原件、③住院费用总清单、④出院小结或出院记录、⑤社保卡(医保卡)、⑥患者身份证(未成年人使用户口本)、代办人需附代办人身份证、⑦银行账号复印件(须注明开户姓名及电话号码) 生育报账需另提供卫健部门核发的生育证明和婴儿出生证明复印件(原件需带来审核)。报销没做具体限制,一般是产后三至八月内申报 温馨提示: ①在住院前三天产生急诊费用的可凭急诊发票、急诊病历、急诊费用清单合并住院报销; ②意外伤害住院由中国大地保险岳阳县公司核查报销,报案电话0730-7995590、 ③生育住院按政策给予一次性补助,补偿标准:居民平产1300元(含产检300元)、剖宫产1600元(含产检300元);职工平产1400元、剖宫产3500元;职工生育可凭发票报销最高限额为800元的产前检查费用。 如有疑问可以拨打我县业务电话咨询7669022。 岳阳县医疗保险局 2020年6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