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回复 满意度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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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宅基地审批需要到现场一次咨询 |
来信人: | 潘艳俞 |
来信时间: | 2019-02-11 15:04:40 |
内容: | 您好: 请问宅基地审批需要到现场一次,是需要我本人到办事机构一次吗?办证的费用不能在线支付,是不是需要到办理单位现金支付? |
回复部门: | 岳阳县人民政府(县自然资源局) |
回复时间: | 2019-02-20 09:13:07 |
回复内容: | 潘先生: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与您电话联系后得知您所质询问题,现就您所述问题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关于审批程序:1、法律依据:《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三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每一户用地面积使用耕地不超过一百三十平方米,使用荒山荒地不超过二百一十平方米,使用其他土地不超过一百八十平方米。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向集体土地所有者和村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涉及使用农用地的,应当按照本办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权限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集体土地建住宅的,应当依法办理土地征用手续。”2、我县申请宅基地的程序:(1)村民提出建房申请;(2)村委会讨论通过;(3)乡(镇)组织相关工作人员现场选址勘查;(4)张榜公示;(5)相关部门出具意见;(6)乡(镇)人民政府审批后下发建设用地批准书。如需了解具体情况,请向当地乡(镇)人民政府咨询。3、关于办理不动产证程序:(1)申请(实地查看、公告);(2)受理(乡(镇)国土资源所负责);(3)审核(乡(镇)国土资源所负责);(4)审定—登薄—缮证(县不动产登记中心);(5)发证。 关于申请人到办事机构申请的说明:申请人如不在我县,可委托直系亲属代为办理,并由当地集体经济组织出具证明,或本人到审批受理窗口现场书面委托,由受托人代为办理。 关于宅基地审批和办理不动产权证书收费及支付方式问题:1、宅基地审批国土部门原则上不收费。如占用耕地建设住宅,应补充同等数据和质量的耕地,依据《湖南省耕地占用税实施办法》应缴纳耕地占用税的,缴税方式和金额以当地税务部门为准。2、不动产登记发证收费:根据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文件规定收取,缴费方式以财政窗口规定为准。 特此回复 岳阳县国土资源局 2019年2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