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全县上下认真贯彻《湖南省妇女发展规划(2016─2020年)》和《湖南省儿童发展规划(2016─2020年)》以下简称两个规划,县妇儿工委各职能部门认真履行职责,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使全县妇女儿童的生活质量有了很大改善,妇女儿童的健康水平有了明显提高。现将全县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的实施情况和存在的问题报告如下:
一、妇女儿童事业发展情况
(一)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环境明显改善
经济实力日益增强。2017年全县人均生产总值达到了44809元,比上年增加2867元,增长6.84%。
居民收入稳步提高。2017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27202元,比上年增加2345元,增长9.43%;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17890元,比上年增加1441元,增长8.76%。
人员结构日趋合理。2017年末,全县常住人口总数73.11万人,其中女性35.97万人,占人口总数的49.20%;人口自然增长率为6.61‰,比上年降低0.02个千分点;出生人口性别比为107.53:100(以女孩为100)。
(二)妇女儿童卫生保健水平稳步提高
卫生事业投入力度加大。2017年,华容县加大医疗和卫生保健投入力度,县财政投入医疗卫生经费5.50亿元,同比增长1.10%,卫生经费的不断投入,疾病预防控制经费的不断增加,促进了医疗保健设施日趋完善,提高了疾病预防和各种突发病变事件的应急处理能力,提高了妇女儿童健康保障水平。
妇女保健服务功能增强。2017年,全县孕产妇系统管理率95.14%;孕产妇住院分娩率、农村孕妇住院分娩率、孕妇产前检查率均达到了98%以上;婚前医学检查率达到98.19%;妇女常见病定期筛查覆盖率达到103.88%。
妇女儿童生存环境得到进一步优化。一是农村饮用水的质量有了进一步提高,2017年全县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83.75%。二是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逐年提高,2017年达到93.41%。三是城市生活环境日益优化,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40.50%,同比增长0.98%;城市污水处理率97.90%,同比增长3.87%;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
儿童健康保障有力。2017年全县婴儿死亡率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为1.84‰和2.49‰,同比分别下降0.06和0.77个千分点;出生缺陷发生率和严重多发致残的出生缺陷发生率分别为0.15‰和0.08‰,同比分别下降0.05和0.02个千分点。5岁以下儿童肥胖发生率0.70‰,同比下降0.33个千分点。
(三)妇女儿童受教育权利得到充分保障
妇女受教育水平进一步提升。2017年,全县财政性教育经费投入7.62亿元,比上年增长27%。教育经费不断增加,有效地保障了妇女儿童受教育的权利。2017年,全社会平均受教育年限达10.80年,其中女性达10.70年;成人识字率达到100%,女性成人识字率也达到100%。
学前及义务教育实现全覆盖。2017年,全县在园幼儿数1.58万人,其中女童0.73万人;小学学龄前儿童净入学率、小学六年巩固率、初中阶段毛入学率均达100%;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99.20%,其中女生99.10。高中教育步入正规化、现代化。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了97.00%,其中女生达到了96.00%。
(四)妇女劳动保障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妇女就业形势日趋稳定。2017年,华容县坚持积极的就业政策,加强妇女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实施就业援助,不断拓宽妇女就业领域。2017年末,全社会就业人数41.75万人,其中女性占47.24%;城镇单位就业人数9.70万人,其中女性占42.27%。企业高层管理人员中女性比例逐年提高,2017年达25.11%,比上年同期增加13.22个百分点。
女性社会保障扎实推进。近年来,华容县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较快,已经形成了养老、医疗、生育、工伤和失业保险险种齐全的保障体系,保险覆盖面日益扩大,做到应保尽保,使广大妇女老有所养、病有所医、失有所补。到2017年底,全县参加养老保险人数44.48万人,其中女性参保人数21.70万人;城乡居民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人数62.95万人,其中女性参保人数32.90万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2.96万人,其中女性0.99万人;参加失业保险人数2.40万人,其中女性0.98万人;参加工伤保险人数6.20万人,其中女性2.40万人。
(五)妇女参政议政程度不断提高
2017年,全县人大女代表和政协女委员人数保持相对稳定,县级政府工作部门领导班子配有正职女干部的班子比例4.17%;县级政府领导班子中女干部配备率为4.52%;全县村民委员会中女性比重为45.16%,其中村委会主任中女性比重为2.48%;居民委员会中女性比重达52.94%。
(六)妇女儿童法律保护意识不断增强
2017年,华容县进一步深化普法宣传教育,大力宣传《妇女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婚姻法》等法律法规,营造了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社会氛围,提高了广大妇女的法律意识。同时,加大了对拐卖妇女儿童、暴力侵害妇女和卖淫嫖娼、色情等违法活动的打击力度,破获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妇女卖淫案件6起,有力保障了妇女儿童的生存生命安全。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女性享受劳动权益不够充分。女性就业压力大,就业层次相对较低,享受劳动权益不够充分。受性别、传统观念、自身竞争力等因素的影响,女性就业数量和就业层次总体上低于男性,女性就业多集中在技术含量相对较低、收入水平不高、下岗失业风险较大的行业,对改善生活质量、提高妇女经济社会地位有不利影响。
(二)儿童健康管理有待加强。2017年,全县脊髓灰质炎疫苗接种率96.79%,同比下降0.03个百分点;乙肝疫苗接种率99.02%,同比下降0.1个百分点;乙脑疫苗接种率96.69%,同比下降0.05个百分点。低出生体重发生率2.03%,同比上升了0.36个百分点。5岁以下儿童贫血患病率4.00%,同比上升了0.07个百分点。
(三)儿童成长的社会环境整治力度有待加强。如一些非法经营的网吧、电子游戏室、影视厅、赌博室等依然存在,不利于儿童健康成长;农村留守儿童教育成长有待进一步探讨。少数留守儿童中存在不同程度的生活无助、道德失范、心理失衡、生病不能及时得到更好条件医治等问题。
三、推动妇女儿童事业健康发展的对策与建议
(一)继续提高妇女参政议政比例,与时俱进选拔女干部。一是拓宽选拔女干部的视野。要在党政机关单位中选拔女干部,更要从女性集中的部门、行业去选拔女干部。二是抓住重点选拔女干部。根据我县实际情况,要重点抓好年轻女干部、正职女干部和业务部门女干部的选拔,对综合素质高、知识结构全面、提拔条件比较成熟的女干部,应敢于放到党、政部门正职的岗位担重任。
(二)加强妇女职业培训,努力提高女性职业技能。强化各类职业培训实体,在城乡妇女中大力开展不同层次,不同形式的就业培训。一是以引导和扶持农村妇女向非农转移为重点,大力开展定点培训、定单培训和各类实用操作技能的培训,为农村妇女在非农领域就业创造更多的机会。二是要狠抓下岗女工的再就业培训。要将再就业培训的重点转向下岗职工,制定优惠政策,鼓励社会中介机构大力开展下岗职工的培训工作。三是继续抓好在职职工的培训。根据职业变化需求,大力开展有针对性和实用性的岗位培训,提高妇女从业人员适应职业变化的能力,积极探索建立妇女终身培训体系。
(三)完善生育保险制度,不断提高医疗服务功能。完善相关配套措施,扩大生育保险范围,保障女职工生育保险待遇,切实加大投入,改善基层卫生设施和人员培训,进一步完善县、乡、村三级医疗机构,建立健全妇幼卫生机构,提高基层妇幼卫生服务水平和保健工作的覆盖面。
(四)加强文化市场的管理。严厉打击制作、出版、销售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淫秽色情出版物,取缔内容不健康的网吧、歌舞厅等场所,净化未成年人的成长环境。
(五)继续加大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力度。除强化妇女儿童维权的法律法规的宣传外,还要建立健全妇女儿童法律服务(援助)机构,为广大妇女特别是困难妇女提供法律援助。关注留守儿童,建立“留守儿童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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