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部门责任清单(2015版 第一批)
水利局
部门职责

负责全县水工程建设防洪规划同意书审批、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审批、水库大坝注册登记等行政许可、备案工作。

组织或者参与水利工程技术方案评审工作。

负责全县水利项目的建设管理工作;组织或者参与全县重点水利工程项目的验收工作。

负责权限内的水利工程开工备案和招投标备案。

负责水利工程设计、监理中介机构运行管理,对参加水利工程建设的设计、监理中介机构进行监督管理。

负责已建县管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工作。

指导和监督全县已建小型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工作。

指导全县农民用水户协会业务开展工作。

组织编制全县农田水利建设规划,指导、监督乡镇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核定,牵头组织小农水补助项目县级验收;拟定全县农田水利建设项目年度投资计划;参与全县农田水利建设项目验收。

制定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规划,拟定年度实施计划,监督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参与处置农村供水应急事件。

参与编制城区给水专项规划,参与城区供水设施及管网设计审查及验收,参与处置城区供水应急事件。

负责城乡供水行业监督管理和特许经营管理。

负责工程建设确需改装、拆除或者移动城市公共供水设施审批。

负责新建、改建、拆除、迁移城市公共供水设施及因工程建设停止供水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