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部门责任清单(2015版 第一批)
水利局
部门职责

负责普法宣传教育和水利行业依法行政工作。

负责保护水资源、水域、水工程、水土保持生态环境、防汛抗旱和水文监测等有关设施。

负责办理全县水行政许可工作。

协调处理水事纠纷。

负责配合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水法律、法规的行为实施水行政处罚或采取其他行政措施。

负责本单位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赔偿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