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部门责任清单(2015版 第一批)
公安局
部门职责

负责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对相关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处理。

负责全县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物品的购买备案工作。

负责对全县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物品(第三类)的许可。

负责依法管理枪支弹药、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

审批旅馆、印章刻制、寄卖等特种行业。

承担群众集会、游行、示威活动的审批工作。

负责对已许可进行的集会、流行、示威活动进行现场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