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部门责任清单(2015版 第一批)
卫计局
部门职责

承办放射诊疗许可;对放射诊疗单位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

对承担职业健康检查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组织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和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

职业、放射、环境危害因素控制:开展职业、放射、环境危害因素监测、报告和控制工作;参与职业危害、环境污染和中毒事故的现场处置,配合上级开展放射事故和核污染的现场处置。

食源性疾病预防控制与公共营养:开展食品危害健康因素、食源性疾病的监测和报告,控制食源性疾病,指导合理膳食;处置食品污染和中毒事故。

学生常见病和相关危害因素控制:开展学生常见病及其危险因素监测报告;实施学生常见病预防控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