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部门责任清单(2015版 第一批)
国土局
部门职责

承担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年检、年报和矿产督查工作。

审查矿业权的登记发证和转让登记,承担对县属矿区的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实施矿业权处置方案草案。

承担地质勘查行业和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工作。

指导、协调、监管全县公益性地质调查和战略性矿产勘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