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部门责任清单(2015版 第一批)
民政局
部门职责
负责退役士兵、复员干部、军队离退休干部、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接收安置和管理服务工作。负责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工作。
承担优抚对象的抚恤、优待、补助工作。
承担抚恤优待对象的医疗补助和救助工作。
承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伤亡抚恤工作。
审核评定、调整伤残军人的伤残等级。
承担参战人员、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等享受定补人员的认定和管理工作。
负责办理退役军伤残抚恤关系转移工作。
承担革命烈士的审核报批和革命烈士的褒扬工作。
承担烈士纪念建筑物的管理和维护工作。
承担退役士兵、复员干部、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接收安置工作。
组织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工作。
承担军地双方上级职能部门审核认定的军队离退休干部的接收安置工作,出具组织关系、医疗保险、落户等相关证明,落实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