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机动车运载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品、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通行证核发 |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设定依据 |
《危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第六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八条 |
实施机构 |
华容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电话:4251063) |
法定办结时限 |
15个工作日 |
受理条件 |
1、承运人具有道路危险物品运输资质;
2、危险物品运输工具的槽罐以及其他容器应当并经法定部门检测、检验合格;
3、驾驶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取得从事危险物品道路运输的上岗资格证;
4、配备必要的应急处理器材和防护用品,有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
5、单车运输的数量不超过行驶证核定载质量。 |
申请材料 |
1、道路危险物品运输资质证书;
2、运输车辆的道路运输证、行驶证以及驾驶证;
3、驾驶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取得从事危险物品道路运输的上岗资格证;
4、车辆的载质量情况说明;
5、拟通行的时间、路线。 |
办理流程 |
1、申请人向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提出申请;
2、公安机关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
3、公安机关受理后,查验机动车及行驶证,审查机动车驾驶人驾驶资质,查验危险物品封装装置,核定危险物品质量,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
4、对符合条件的,公安机关核发指定时间、路线凭证;对不符合条件的核发不同意通行意见,并书面说明理由。 |
是否收费 |
不收费 |
承诺办结时限 |
符合条件,当场办理 |
办理地点 |
华容县章华镇华容大道行政服务中心(阳光大厦) |
办理时间 |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法定节假日除外)
春夏: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
秋冬:上午:8:00-12:00
下午:3:00-6:00 |
咨询电话 |
0730-425106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