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
事项名称 | 机动车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 |
事项类型 | 其他事项 |
设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二条、公安部124号令《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十八条、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 |
实施机构 | 政务服务中心交警大队车管所分中心(电话:4251063) |
法定办结时限 | 5个工作日 |
受理条件 | 1.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的; 2.申请前,已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
申请材料 | (一)《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 (二)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证明及复印件; (三)机动车的来历证明原件。 (四)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 (五)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六)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在机动车注册登记时提交的其他证明、凭证。 |
办理流程 | (一)注册、转移、转入登记 1.《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 2.确认车辆、制作照片。 3.录入信息、选号、打印登记证书和行驶证。 4.复核归档。 (二)注销登记 1.《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 2.审查相关材料。 3.录入注销信息。 4.收回行驶证、登记证书、牌证。 5.打印注销证明。 |
是否收费 | 收费 |
收费标准 | 机动车行驶证工本费15元/本,汽车反光号牌100元/副,摩托车反光号牌70元/副,三轮汽车、低速货车反光号牌40元/副,机动车登记证书10元/证 |
收费依据 | 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发布全省公安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湘价费【2008】63号) |
承诺办结时限 | 符合条件,当场办理 |
办理地点 | 华容县章华镇华容大道行政服务中心(阳光大厦) |
办理时间 |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法定节假日除外) 春夏: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 秋冬:上午:8:00-12:00 下午:3:00-6:00 |
咨询电话 | 0730-425106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