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行恢复生育手术审批
事项名称 | 施行恢复生育手术审批 |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设定依据 | 《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三条 |
实施机构 | 政务服务中心人口计生局窗口(电话:4222004) |
法定办结时限 | 30个工作日(不含乡镇初审时限) |
受理条件 | 已落实节育措施,因子女残疾、伤残等特殊情况符合法定再生育条件,要求实施恢复生育手术的已婚育龄人员。 |
申请材料 | 1、 施行恢复生育手术申请书(分数:1份;获取方式:乡镇办证窗口、政务服务中心人口计生局窗口提供空白文本和示范文本);施行恢复生育手术申请审批表 2、 户口薄、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 3、 子女死亡证明、病残儿鉴定结论或者其他特殊情况证明及其复印件1份。 |
办理流程 | (一)受理单位:政务服务中心人口计生局窗口(承办人:县人口计生局科技股,张必联)。 (二)办证程序: 1.要求施行恢复生育手术的申请人,如实填写《施行恢复生育手术手术申请书》,提出恢复生育手术申请; 2.申请人双方的工作单位或户籍地村(居)民委员会收到申请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调查核实申请人的婚育、收养状况,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然后呈报乡(镇)计生办;(承办人:村场计生专干) 3.乡(镇)计生办收到申请材料后立即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立即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报送县人口计生局,需进一步调查核实的,乡镇计生办在20个工作日内调查核实后签署意见;(承办人:乡镇计生办主任) 4.县人口计生局收到申请材料起15日内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准予施行恢复生育手术证明。(承办人:县人口计生局政策科技股,张必联) |
是否收费 | 不收费 |
承诺办结时限 | 15个工作日(不含乡镇初审时限) |
办理地点 | 华容县章华镇华容大道行政服务中心(阳光大厦) |
办理时间 |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法定节假日除外) 春夏: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 秋冬:上午:8:00-12:00 下午:3:00-6:00 |
咨询电话 | 0730-42220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