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审批
事项名称 | 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审批 |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设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33条 |
实施机构 | 政务服务中心水利局窗口(4180932) |
法定办结时限 | 20个工作日 |
受理条件 | (一)建设项目必须有自行安排的防洪避洪方案。 (二)符合有关规划和洪泛区、蓄滞洪区防洪、行蓄洪标准、有关技术及管理要求。 (三)不妨碍行洪和蓄滞洪。 |
申请材料 | (一)申请报告;岳阳市洪泛区、蓄滞洪区内非防洪建设项目审批申请书 (二)建设项目所依据的文件; (三)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含图纸)及初步方案; (四)、《建设项目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审查意见及按审查意见修改好的《建设项目洪水影响评价报告》; (五)建设单位自行安排的防洪避洪方案和应急措施; (六)影响公共利益或第三人合法的权益的,应当提交有关协调意见书或承诺书。 |
办理流程 | (一)受理:(1天)受理窗口:政务服务中心水利窗口;承办人:罗小军;盖《华容县水利局行政许可审批专用章》;资料传递人员:罗小军。 (二)审查:(8天)负责单位:水政监察大队、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承办人:张剑;签字:水政监察大队大队长、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主任;盖《华容县水政监察大队》章、《华容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章。资料传递人员:张剑。 (三)决定:(2天)负责单位:华容县水利局;签字:分管局长;盖《华容县水利局》章。资料传递人员:刘五一。 (四)办结告知:(1天)承办窗口:政务服务中心水利窗口;承办人:罗小军。 |
是否收费 | 不收费 |
承诺办结时限 | 12个工作日 |
办理地点 | 华容县章华镇华容大道行政服务中心(阳光大厦) |
办理时间 |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法定节假日除外) 春夏: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 秋冬:上午:8:00-12:00 下午:3:00-6:00 |
咨询电话 | 0730-418093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