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
事项名称 |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 |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设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二十五条 |
实施机构 | 政务服务中心水利局窗口(4180932) |
法定办结时限 | 20 个工作日 |
受理条件 | (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 (二)符合《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规范》等国家行业的水土保持技术规范、标准; (三)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明确; (四)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合理、有效、与周边环境相协调,并达到主体工程设计深度; (五)水土保持投资估算编制依据可靠、方法合理、结果正确; (六)水土保持监测的内容和方法得当。 |
申请材料 | (一)申请《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应提交以下材料: 1、建设单位(业主)申请审批水土保持方案的文件; 2、建设单位(业主)委托具备水土保持方案编制丙级(含丙级)以上资质单位编制的《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 (二)申请变更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应提交以下材料: 1、建设单位(业主)申请变更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文件; 2、建设单位(业主)变更水土保持保持方案的说明文件; 3、建设单位(业主)委托具备水土保持方案编制丙级(含丙级)以上资质单位编制的变更后的《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 关于验收水土保持设施的申请 关于审批《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申请 |
办理流程 | (一)受理:(1天)受理窗口:政务服务中心水利窗口;承办人:罗小军;盖《华容县水利局行政许可审批专用章》;资料传递人员:罗小军。 (二)审查:( 6 天)负责单位:水土保持局;承办人:姚汝智;签字:水土保持局局长;盖《华容县水土保持局》章。资料传递人员:姚汝智。 (三)决定:( 2 天)负责单位:华容县水利局;签字:分管局长;盖《华容县水利局》章。资料传递人员:姚汝智。 (四)、办结告知:( 1 天)承办窗口:政务服务中心水利窗口;承办人:罗小军。 |
是否收费 | 不收费 |
承诺办结时限 | 10 个工作日 |
办理地点 | 华容县章华镇华容大道行政服务中心(阳光大厦) |
办理时间 |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法定节假日除外) 春夏: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 秋冬:上午:8:00-12:00 下午:3:00-6:00 |
咨询电话 | 0730-418093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