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383604B/2024-2250508
  • 发布机构:县财政局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24-09-29
  • 公开日期:2024-09-29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2023年度 华容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本级)部门决算
来源:华容县政府   2024-09-29 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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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度

  华容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

  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关于2023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

  华容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概 况

  一、 部门职责

  (一)负责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政策法规的组织实施,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二)负责军人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

  (三)贯彻落实全区军队转业干部、退役士兵、随军家属及随调家属安置办法及安置计划并组织实施。

  (四)负责退役军人教育培训、优待抚恤等工作。

  (五)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服务管理、待遇保障等工作,承担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六)组织指导拥军优属活动,承担审核、报批、褒扬革命烈士工作,负责优抚对象的抚恤,指导优抚事业单位的管理,承担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七)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华容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规划财务股、拥军优抚股、移交安置股、思想政治与权益维护股5个股室。

  (二)决算单位构成。华容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部门决算公开单位构成包括: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7549.28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394.3万元,减少4.96%,主要是业务量减少,根据业务需求调减预算。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7549.2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537.25万元,占99.84%;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12.03万元,占0.16%。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7549.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7.43万元,占3.94%;项目支出7251.85万元,占96.06%;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7537.25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406.19万元,减少5.39%,主要是因为根据中央“八项”规定,根据业务需求压减项目经费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7537.2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84%,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406.19万元,减少5.39%,主要是因为根据中央“八项”规定,压减项目经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7537.2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9万元,占0.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7193.21万元,占95.44%;卫生健康支出(类)支出339.84万元,占4.51%。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8373.52万元,支出决算数为7537.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01%,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商贸事务(款)下招商引资(项)

  年初预算3.9万元,支出决算数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是严格按预算执行。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下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数为0.3万元,支出决算数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是严格按预算执行。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下公益性岗位补贴(项)

  年初预算数为140万元,支出决算数135.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59%,主要是根据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压减相关经费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下义务兵优待(项)

  年初预算数为230万元,支出决算数2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97.39%。主要是根据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压减相关经费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下其他优抚支出(项)

  年初预算数为7127.42万元,支出决算数6372.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89.4%。主要是根据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压减相关经费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下退役士兵管理教育(项)

  年初预算数为24万元,支出决算数23.8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25%。主要是根据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压减相关经费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下军队转业干部安置(项)

  年初预算数为80万元,支出决算数72.4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90.51%。主要是根据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压减相关经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下其他退役安置支出(项)

  年初预算数为250万元,支出决算数243.41万元,差完成年初预算数的97.36%。主要是根据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压减相关经费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下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数为118.02万元,支出决算数122.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03.5%。主要是工资福利自然增长和业务需求增加相关费用。

  (10)卫生健康支出(类)优抚对象医疗(款)下优抚对象医疗补助(项)

  年初预算数为400万元,支出决算数339.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84.96%。主要是根据中央八项规定压减项目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85.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38.1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3.45%,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退休费、抚恤金、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47.2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6.55%,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22万元,支出决算为1.22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预算,未发生“三公”经费支出项目。

  与上年相比减少0.63万元,减少34.05%,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与上年一致,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是未安排因公出国(境)活动。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1.22万元,支出决算为1.22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与上年相比减少0.63万元,减少34.05%,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与上年一致,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是两年均未购置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与上年一致,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是两年均未发生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22万元,占100%,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我单位2023年度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22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8个、来宾95人次,用于上级单位调研工作及与有关单位交流工作情况和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更新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截止2023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7.23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12.71万元,增长36.82%。主要原因是:根据工作的需要增加项目经费支出。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0.14万元,用于召开工作会议,人数26人,内容为安全生产部署会和退役军人信访维稳会议;开支培训费0万元,人数0人;本单位无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等活动的预算和支出决算数。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5.5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8.81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7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5.5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8.81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73.59%。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8.81万元,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75万元,占服务支出金额的100%。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部门(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十三、关于2023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为贯彻执行国家预算法,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我单位严格按预算绩效管理的相关要求开展预算工作,我单位2023年预算总支出为7549.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7.43万元,占总支出的3.94%;项目支出7251.85万元,占总支出的96.06%。我单位切实以绩效管理为目标,健全单位绩效管理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努力提高绩效管理工作水平;加强化单位制度建设,提升预算管理质量。

  (二)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为贯彻执行国家预算法,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我单位严格按预算绩效管理的相关要求开展预算工作,严格按照预算编制方案科学合理编制本部门预算,从严控制经费,按照“零增长”的原则编制“三公经费”预算,并按相关要求严格执行预算范围内开支,并完成所有预定目标,人员调动,及时进行了预算动态调整。按时完成预算编制报送工作。按照例行节约,物尽其用的原则,资产管理采取统一管理,统一录入资产管理系统,对每件固定资产使用明确保管职责,落实专人负责资产报表,报表数据真实、准确、完整。按时将部门的预算、决算、绩效评价情况相关信息在县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了公开,使财务状况更加公开、透明。2023年总支出为7549.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7.43万元,占总支出的3.94%。我单位切实以绩效管理为目标,健全单位绩效管理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努力提高绩效管理工作水平;加强单位制度建设,提升预算管理质量。向本级县政府提交县本级预算执行情况的结果报告。

  从总体绩效目标来看,加强对国家专项资金的监督、将惠民政策落到实处;群众满意度和职工满意度较高,总体绩效目标完成较好。

  (三)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1、资金预算刚性不够,预算编制与实际支出项目有的存在差异;

  2、部分绩效指标缺乏科学合理的设置,绩效指标体系有待完善。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是指用于人大、政协、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发展与改革事务、统计信息事务、财政事务、税收事务、审计事务、人力资源事务、纪检监察事务、商贸事务、工商行政管理事务、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民族事务、档案事务、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群众团体事务、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组织事务、宣传事务、统战事务、其他一般公共服务等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国防支出((类)):国防支出由直接国防支出和间接国防支出两部分组成。直接国防支出,是指国家预算中的国防支出,主要包括军事人员的经费与训练费、武器装备和军事活动器材的购置费、军事工程设施的建筑费、军事活动经费、军事科学研究与试验经费、军事院校教育经费等; 间接国防支出,是指包括在国家预算其他科目中具有国防性质的支出内容,如西方发达国家政府预算中的国际事务支出、宇宙航行及其技术支出、战略与关键物资的储备支出、退伍军人的福利与服务支出、国防公路系统支出、国债利息支出等。在这些支出中,有的直接具有国防支出的性质,有的直接或间接对国家安全发挥作用,有的被立法机构认为是国家安全所必需的,有的则是过去战争或军事开支的延续开支。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是指用于文化、文物、体育、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等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是指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统一管理的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卫生健康支出((类)):是指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节能环保支出((类)):是指用于节能环保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类)):是指用于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农林水支出((类)):是指用于农林水事务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交通运输支出((类)):是指用于交通运输和邮政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是指用于商业服务业等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是指用于自然资源、海洋、测绘、气象等公益服务事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类)):是指用于粮油物资储备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是指用于反映政府用于自然灾害防治、安全生产监管及应急管理等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其他支出((类)):是指用于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政府采购 :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军衔(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军队士官的军衔等级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等。

  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奖金: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绩效工资:反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业年金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职业年金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伤亡、退役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水费: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电费: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专用材料费:反映单位购买日常专用材料的支出。具体包括药品及医疗耗材,农用材料,兽医用品,实验室用品,专用服装,消耗性体育用品,专用工具和仪器,艺术部门专用材料和用品,广播电视台发射台发射机的电力、材料等方面的支出。

  劳务费:反映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福利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

  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税金及附加费用:反映单位提供劳务或销售产品应负担的税金及附加费用,包括营业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和教育附加等。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退职(役)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退职人员的生活补贴,一次性支付给职工或军官、军队无军籍退职职工、运动员的退职补助,一次性支付给军官、文职干部、士官、义务兵的退役费,按月支付给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的退役金。

  抚恤金:反映按规定开支的烈士遗属、牺牲病故人员遗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伤残人员的抚恤金,离退休人员等其他人员的各(项)抚恤金。

  生活补助:反映按规定开支的优抚对象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退役军人生活补助费,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和遗属生活补助,因公负伤等住院治疗、住疗养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长期赡养人员补助费,由于国家实行退耕还林禁牧舍饲政策补偿给农牧民的现金、粮食支出,对农村党员、复员军人以及村干部的补助支出,看守人员和犯人的伙食费、药费等。

  救济费:反映按规定开支的城乡贫困人员、灾民、归侨、外侨及其他人员的生活救济费,包括城市居民的最低生活保障费,随同资源枯竭矿山破产但未参加养老保险统筹的矿山所属集体企业退休人员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发放的生活费,农村五保供养对象、贫困户、麻风病人的生活救济费,精简退职老弱残职工救济费,福利、救助机构发生的收养费以及救助支出等。实物形式的救济也在此科目反映。

  医疗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在职职工、离退休人员的医疗费,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离退休人员的医疗费,学生医疗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以及按国家规定资助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支出和对城乡贫困家庭的医疗救助支出。

  奖励金:反映政府各部门的奖励支出,如对个体私营经济的奖励、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奖励、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等。

  个人农业生产补贴:反映各种对个人发放的生产补贴支出,如国家对农民发放的农机具购置补贴、良种补贴、粮食直补以及发放给残疾人的各种生产经营补贴等。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反映未包括在上述科目的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办公设备购置:反映用于购置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的支出,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专用设备购置:反映用于购置具有专门用途、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各(类)专用设备的支出。如通信设备、发电设备、交通监控设备、卫星转发器、气象设备、进出口监管设备等,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 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五部分

  附件

  一、华容县部门(单位)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格华容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决算公开表格.xlsx

  二、2023年度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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