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5896634/2023-2227346
- 发布机构:县城管局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23-12-04
- 公开日期:2023-12-04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华容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行政处罚决定书
华城执 罚决字〔2023〕54号
当 事 人:绵阳市都来佳星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XB17L
住 所:四川省************
你(单位)于2023 年 11月 23 日随意堆放建筑垃圾的行为,违反了《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十五条之规定,本机关于2023年11月 23 日立案调查。
经查明,你(单位)2023年11月23日,在华容县城市广场002号麦当劳门店前有随意堆放建筑垃圾现象 ,经我局执法人员现场核查,该行为是绵阳市都来佳星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在麦当劳门店装修时随意堆放,堆放体积合计 14.364立方米,事实成立。
上述事实,由以下证据证实:
证据一:现场证据照片十四张,证明随意堆放建筑垃圾,长4.4米,宽2.6米,高0.6米,长5米,宽3米,高0.5米,合计堆放面积为14.364立方米;
证据二:当事人询问笔录一份 ,证明当事人在此次违法事件中的实施过程;
2023年 11月 27 日,本机关依法向你(单位)送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华城执罚先告字〔2023〕52号),告知你(单位)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内容,并告知你(单位)依法享有的权利。你(单位)自愿放弃陈述、申辩[以及听证]权利。
本机关认为,你(单位)随意堆放建筑垃圾的行为,违反了《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十五条之规定。根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之规定。现根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对单位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200元以下罚款。”
鉴于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认错态度较好,在限期已改正,根据《岳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应用指导意见》第十八条《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的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一)单位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的①一般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造成道路污染的面积在10平方米以下,或倾倒、抛洒、堆放的建筑垃圾量在20立方米以下的。处罚基准:责令限期改正,处以5000元罚款。
对你(单位)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一、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
上述罚款,你(单位)应当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华容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开具《湖南省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并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本机关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过罚款的数额。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华容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向君山区人民法院起诉,但本决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或依照有关规定强制执行。
华容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3年 11月29日
联 系 人: 余 波 联系地址: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城中中队
联系电话: 15907308280 邮政编码: 414200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