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5896634/2022-2023259
- 发布机构: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22-12-16
- 公开日期:2022-12-16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关于全省防范化解生态环境风险隐患
“利剑”行动专项督察报告反馈问题整改
完成情况的公示
根据《全省防范化解生态环境风险隐患“利剑”行动专项督察报告》的函(湘环督办函[2022]40号)、《中共岳阳市委办公室 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岳阳市贯彻落实全省防范化解生态环境风险隐患“利剑”行动专项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的通知》(岳办发电[2022]29号)文件要求,现将反馈我县负责的反馈问题“华容建筑垃圾消纳场生产废水未进行回用而是直排厂区内矿坑;所有的物料露天堆放,未采取防尘降尘措施;经地方初步核实,因该建筑消纳场地处于建设之中,不具备消纳建筑垃圾的条件,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未对该公司核发特许经营许可证,但该消纳场已处理大量的建筑垃圾”的整改完成情况报告如下:
一、反馈问题
华容建筑垃圾消纳场生产废水未进行回用而是直排厂区内矿坑;所有的物料露天堆放,未采取防尘降尘措施;经地方初步核实,因该建筑消纳场地处于建设之中,不具备消纳建筑垃圾的条件,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未对该公司核发特许经营许可证,但该消纳场已处理大量的建筑垃圾。
二、整改工作措施
(1)停止违规消纳建筑垃圾的行为,未取得许可前,不得擅自消纳建筑垃圾。
(2)生产废水按要求进行排放,完善抑尘措施,消除环境风险隐患。
(3)按照裸土全覆盖、车辆全冲洗、道路全硬化、安全全监管、处置全对接、标准全植入的“六全”标准,规范建设建筑垃圾消纳场。
三、整改完成情况
县委、县政府和县生环委根据省、市防范化解重大生态环境隐患“利剑”行动有关文件要求,由县级领导牵头组织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局华容分局等相关单位,立即对华容建筑垃圾消纳场深入开展执法检查,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违规行为,停产停业,落实覆盖、喷雾、冲洗、硬化、保洁等抑尘措施,完善设施设备配置,遵守安全制度和作业规范。目前,已按时限要求完成集中整改,后续持续加强监管。
(一)停止违规消纳建筑垃圾的行为,未取得许可前,不得擅自消纳建筑垃圾。华容建筑垃圾消纳场位于华容县章华镇石伏村七组,由华容县环新建筑垃圾消纳公司(以下简称环新公司)投资建设和运营,法定代表人谢龙(浙江省台州市人),环新公司一直未向县城市管理部门申请建筑垃圾消纳特许经营许可,县城市管理部门也未向环新公司核发筑垃圾消纳特许经营许可证。2022年9月20日,县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对建筑垃圾消纳场检查发现,该消纳场内堆放有建筑垃圾1050立方米(现场测量)。经调查核实,该建筑垃圾为对外收购而来,且无相关行政许可,并于当日下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华城管改字第0001171号),责令立即停止受纳建筑垃圾的行为。9月23日依法予以立案,10月21日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华城执罚先告字[2022]34号),当事人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陈述申辩以及要求听证。11月7日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华城执罚决字[2022]34号),对环新公司作出罚款1万元整处罚,环新公司于11月16日缴纳罚款。11月28日下达责令停止(改正) 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环新公司立即停止违法行为。环新公司出具承诺书,承诺在获得县城市管理部门核发的建筑垃圾消纳特许经营许可证前,不消纳建筑垃圾,并在消纳场大门口张贴停业整改告示。同时,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开展定期与不定期巡查检查,确保日常监管到位。环新公司自2022年9月20日至今,没有消纳建筑垃圾的行为。
(二)生产废水按要求进行排放,完善抑尘措施,消除环境风险隐患。2022年9月19日,岳阳市生态环境局华容分局执法人员对华容县环新建筑垃圾消纳有限公司开展执法检查,发现该公司存在不正常运行水污染防治设施排放污水,未采取有限措施防治扬尘污染问题。于9月19日予以立案调查。于10月10日对环新公司送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华环责改字[2022]14号),责令改正环境违法行为。岳阳市生态环境局于2022年11月12日送达《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华环罚告字[2022]146号),对环新拟罚款30.43万元。环新公司自2022年9月19日停产整改至今,没有开展生产活动。
(三)按照裸土全覆盖、车辆全冲洗、道路全硬化、安全全监管、处置全对接、标准全植入的“六全”标准,规范建设建筑垃圾消纳场。环新公司采购专业防尘网布面积1500㎡,对消纳场内所有裸露堆放物料进行全覆盖;铺设喷雾管道400米并按相关标准安装喷雾装置,直接喷雾覆盖面积达2000余㎡;在进出口增设14米×4米×0.7米的洗车槽,安排专人对进出车辆进行冲洗,确保出场车辆车体外表干净整洁;全面清理消纳场内所有硬化道路上的砂石,定期清扫和冲洗,有效防范路面扬尘污染;健全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建立相关对接汇报工作制度,定期报送生产活动情况;按照行业技术标准制定生产工作流程,实行规范化运营和标准化管理。
四、初步审核意见
1.中共华容县委、县政府采取调阅资料、查看现场等方式,对整改措施落实情况、整改任务完成情况、销号资料台帐等进行初步审核,形成初核验收材料,拟申请市直牵头部门单位核查销号。
2.整改完成情况已于12月在网上公示。
五、后续工作安排或长效监管措施
中共华容县委、县政府对建筑垃圾消纳场实施常态化巡查检查,确保监管全时段、整改全落实、成果不反弹。
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即日起10日内)中共华容县委、县政府反映。
联系人:胡小军,0730-4666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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