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383604B/2023-2137715
  • 发布机构:县财政局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23-09-21
  • 公开日期:2023-09-21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2022年度 华容县市容环境卫生服务中心部门决算
来源:决算管理员   2023-09-21 1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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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度

  华容县市容环境卫生服务中心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华容县市容环境卫生服务中心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2022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

  第一部分

  华容县市容环境卫生服务中心概况

  一、部门职责

  1.主要职能。

  负责监督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法规、政策的贯彻执行,拟定相关的行政规定,参与县城规划设计的评审和环卫工程设施计划的拟定。

  负责环境综合整治和创建文明卫生县城的工作。

  负责组织与管理环卫工程设施的建设;负责指导环境卫生的行业标准和环卫工程设施建设的技术标准。

  负责县城环卫工程设施的整修、保护;综合管理环卫机械、车辆、设备及遵章运行、安全、预防事故工作。

  负责县城环卫管理,监督单位或个人在街道上的不卫生行为。

  负责县城垃圾日产日清和垃圾粪便无害化处理;推行与落实街道全日制保洁和临街单位环卫管理;负责收集、运输和处理病毒性及放射性垃圾;负责垃圾处理场的覆土填埋和综合开发。

  监督县城基建渣土的运输和倾倒,防范其污染街道。

  负责全县环卫行业管理。

  代县财政收取有关规费。

  2.机构情况

  本单位为县城管局管理的副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根据县编办“三定”方案设置,共内设8个职能股室:综合室、人力资源室、清扫保洁室、垃圾处理室、渣土处理室(职能已划转县城管局机关)、设备保障室、考评教育室及服务收费室。下辖华容首创、深圳中鑫航实业、深圳新高度环境和深圳华茂物业等4家服务外包公司。

  阐述部门主要职能(建议从部门“三定”方案摘录)。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

  华容县市容环境卫生服务中心单位内设机构包括:。

  (二)决算单位构成。

  华容县市容环境卫生服务中心单位2022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华容县市容环境卫生服务中心。

  第二部分 华容县市容环境卫生服务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表)

  第三部分 华容县市容环境卫生服务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总计均为5209.66万元,与2021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861.37万元,下降14.19%。主要原因是机构运行经费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合计5209.6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209.66万元,占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支出合计5209.6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83.06万元,占47.66%;项目支出2726.6万元,占52.34%;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5209.66万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861.37万元,下降14.19%。主要原因是机构运行经费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818.0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2.48%。与2021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215万元,下降20.14%,主要原因是机构运行经费减少。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818.0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5.6万元,占0.7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5.61万元,占0.95%;节能环保(类)支出1217.38万元,占25.27%;城乡社区(类)支出3519.47万元,占73.05%;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926万元,支出决算为5209.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62.6%。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35.6万元,支出决算为3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与年初预算一致,严格按预算执行。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5.2万元,支出决算为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与年初预算一致,严格按预算执行。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公益性岗位补贴(项)。年初预算为40.41万元,支出决算为40.4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与年初预算一致,严格按预算执行。

  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农村环境保护(项)。年初预算为844.79万元,支出决算为844.79万元, 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与年初预算一致,严格按预算执行。

  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农村环境保护(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72.59万元, 由于年初预算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业务工作任务增加,调整预算支出,财政追拨项目经费。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机关服务(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184.47万元,由于年初预算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 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业务工作任务增加,调整预算支出,财政追拨项目经费。。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335万元,由于年初预算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 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业务工作任务增加,调整预算支出,财政追拨项目经费。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483.0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761.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0.93%,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721.8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9.07%,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文物和陈列品购置、无形资产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赠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91.6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元万元,本年支出39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元万元,项目支出391.6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元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城乡社区管理事务(类)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91.6万元,由于年初预算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业务工作任务增加,调整预算支出,财政追拨项目经费。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22年本单位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万元,无“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由于年初预算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与上年相比减少0万元,减少0%。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1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决算小于预算,减少预算的100%,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与上年相比减少1万元,减少100%,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由于年初预算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与上年相比减少0万元,减少0%。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由于年初预算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与上年相比减少0万元,减少0%。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其中: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更新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截止2022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单位不属于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2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0万元;开支培训费12.25万元,用于开展市容环境卫生服务中心人员业务培训,人数233人,内容为用于开展市容环境卫生服务中心人员业务培训;2022年本部门未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开支0万元。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3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3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3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39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十三、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部门(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设备0台(套)。

  十四、2022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的精神,落实《关于开展2022年度财政预算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我部门积极组织开展2022年度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强化财政支出绩效理念和责任意识,以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部门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818.0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91.6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 合计5209.6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83.06万元,占47.66%;项目支出2726.6万元,占52.34%。通过成立评价小组,依据相关政策规定、部门职能职责、年度工作计划、专项资金绩效目标及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对2022年度预算配置、预算执行、预算管理、资产管理、职责履行等指标完成情况、效益情况进行自评。

  从评价情况来看,单位根据年初工作规划和重点工作,围绕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积极履行职责,强化管理,较好地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同时加强预算收支的管理,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严格内部管理流程,严控三公经费,厉行节约压减一般性支出,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得到了提升。通过整体绩效评价结果显示,2022年度整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较好。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详见附件,同本部门的部门决算一同公开。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是进一步加强厉行节约机制,提高单位三保支出的保障能力。

  二是预算编制与实际支出项目有的存在差异,有待进一步优化预算,提高预算编制的准确性。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是指用于人大、政协、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发展与改革事务、统计信息事务、财政事务、税收事务、审计事务、人力资源事务、纪检监察事务、商贸事务、工商行政管理事务、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民族事务、档案事务、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群众团体事务、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组织事务、宣传事务、统战事务、其他一般公共服务等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是指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统一管理的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节能环保支出(类):是指用于节能环保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类):是指用于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政府采购 :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军衔(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军队士官的军衔等级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等。

  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奖金: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绩效工资:反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业年金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职业年金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伤亡、退役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医疗费:反映未参加医疗保险单位的医疗经费和单位按规定为职工支出的其他医疗费用。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反映上述项目未包括的人员支出,如各种加班工资、病假两个月以上期间的人员工资、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和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转入企业工作并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给予的一次性补贴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手续费:反映单位支付的各类手续费支出。

  水费: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电费: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和市内交通费。

  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租赁费:反映租赁办公用房、宿舍、专用通讯网以及其他设备等方面的费用。

  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专用燃料费:反映用作业务工作设备的车、船设施等的油料支出。

  劳务费:反映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福利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

  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退休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和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退休人员的退休费和其他补贴。

  退职(役)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退职人员的生活补贴,一次性支付给职工或军官、军队无军籍退职职工、运动员的退职补助,一次性支付给军官、文职干部、士官、义务兵的退役费,按月支付给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的退役金。

  抚恤金:反映按规定开支的烈士遗属、牺牲病故人员遗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伤残人员的抚恤金,离退休人员等其他人员的各项抚恤金。

  救济费:反映按规定开支的城乡贫困人员、灾民、归侨、外侨及其他人员的生活救济费,包括城市居民的最低生活保障费,随同资源枯竭矿山破产但未参加养老保险统筹的矿山所属集体企业退休人员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发放的生活费,农村五保供养对象、贫困户、麻风病人的生活救济费,精简退职老弱残职工救济费,福利、救助机构发生的收养费以及救助支出等。实物形式的救济也在此科目反映。

  医疗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在职职工、离退休人员的医疗费,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离退休人员的医疗费,学生医疗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以及按国家规定资助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支出和对城乡贫困家庭的医疗救助支出。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反映未包括在上述科目的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 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附件

  2022年度华容县市容环境卫生服务中心部门决算公开表格2022决算公开数据市容环境卫生服务中心(1).XLS

  2022年度华容县市容环境卫生服务中心绩效评价自评报告市容环卫中心2022年度财政预算支出绩效自评2023.7.10.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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