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hrxfpb/2023-2118305
- 发布机构:县扶贫办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23-09-12
- 公开日期:2023-09-12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华容县乡村振兴局(以下简称县乡村振兴局)是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主要职能是: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乡村振兴工作方针、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拟定全县乡村振兴政策,协调解决全县乡村振兴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二)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全县乡村振兴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并协调有关部门实施;组织拟定乡村振兴的总体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防返贫监测和统计工作。
(三)根据有关规定,协调管理好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衔接资金;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拟定衔接资金的分配方案,指导、监督和检查衔接资金的使用;组织财政衔接资金项目的审批、上报并组织实施;参与兜底保障、产业帮扶、就业帮扶、教育帮扶、基础设施建设、危房改造等项目的立项、审核、推荐和申报工作,并参与组织实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项目库的建设。
(四)协调管理乡村振兴工作交流与合作;指导有关乡村振兴外资和项目的实施管理。
(五)制定乡村振兴科技推广和宣传培训,组织指导乡村振兴有关的培训工作;负责乡村振兴有关的信息和调研工作。
(六)指导和协调全县乡村振兴工作,协调管理有关乡村振兴捐献资金和物资,联系和组织协调省、市、县直机关的驻村帮扶工作。
(七)参与驻村帮扶工作的部署与实施,协同有关部门制定驻村帮扶规划。
(八)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九)县扶贫开发办设下列内设机构:
1.综合办。负责机关日常运转;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保密、接待、后勤服务、提案议案办理、政务公开、文明创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等工作;研究提出全县扶贫开发有关政策建议;组织开展扶贫开发工作重大调研活动;起草相关文件和综合性材料;负责机关财务和内部审计工作;承担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2.开发指导股。指导协调社会扶贫、行业(部门)扶贫,配合组织协调县直单位驻村帮扶、结对帮扶工作;依据扶贫开发总体规划,负责指导扶贫开发项目库建设;研究提出年度扶贫专项资金分配方案,指导、监督和检查扶贫资金的使用;拟定扶贫开发科技推广和培训计划;组织开展扶贫业务培训工作。
3.防贫监测股。负责组织开展扶贫信息体系建设,建立扶贫开发统计监测体系,指导扶贫系统统计和信息化建设工作,定期与行业扶贫部门进行信息比对、数据共享;负责全县贫困村、贫困户相关的数据核实、监测统计、信息比对、梳理排查工作;负责信息管理平台数据的维护升级和开发工作。
4.督查考核股。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扶贫开发督促、检查、考核工作;承担协调扶贫开发系统风险防控、涉贫信访和舆情处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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