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3840090/2026-2377874
  • 发布机构:县信访局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26-05-13
  • 公开日期:2026-05-13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关于陈某某反映退役士兵自主就业一次性经济补助问题的答复
来源:华容县信访局   2026-05-13 1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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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陈某某反映退役士兵自主就业一次性经济补助问题的答复

 

某某先生:

您于2026年2月26日致信反映相关诉求,主要内容为:您系2025年9月退出现役的自主就业退役军人,认为我县未按照相关文件政策规定,在退役军人退出现役后半年内发放自主就业一次性就业补助金,经多次问询未得到明确进展,恳请领导重视并督促尽快解决。我局于2026年33日依法受理您的信访事项,并已按规定发出受理告知书。

经我局专项核查对照政策逐条核实,您反映的事项基本属实。现将相关政策依据及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您系2025年9月退出现役、选择自主就业方式安置的退役士兵。政策依据严格按照现行有效文件执行:一是《退役军人安置条例》(国务院、中央军委令第787号)第二十三条,该条款明确规定,对自主就业的退役军士和义务兵,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助,补助标准及发放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二是湖南省人民政府、湖南省军区《关于服义务兵役高校在校生优待和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湘政发〔2013〕16号),文件第三条明确要求,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由接收地县级人民政府按对应标准,在退出现役后6个月内发放一次性经济补助,我县始终严格遵照该省级文件要求落实补助发放工作。

关于您提出的发放时限及进度问题,在此向您详细说明: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发放,需严格遵循“个人报到登记—资格全面审核—服役年限核算—补助金额测算—财政资金申报—专项拨款到位—惠农平台银行转账发放”的完整流程,每一个环节均需依规完成,不可跳过简化。您2025年9月退役后,我局已第一时间将您的信息纳入2025年度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补助发放台账,同步开展信息核对、年限核算等前期工作,目前正处于财政资金集中申报、统筹拨付阶段。

因县级财政补助资金需统筹年度预算、逐级审批拨付,前期流程耗时属于政策执行正常范畴,并非拖延办理。我局高度重视退役士兵合法权益,已安排专人专班加快推进后续工作,待财政专项补助资金足额拨付到位后,将第一时间通过惠农平台银行转账方式,将一次性经济补助足额发放至您本人的银行账户。

如您对本答复意见不服,可自收到本书面答复之日起60日内,向华容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华容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6年3月20日

 

本栏目公开的答复仅供查询人参考,答复的内容以原本为准,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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