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382273H/2023-2114869
  • 发布机构:县公安局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23-09-21
  • 公开日期:2023-09-21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华容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公告
来源:公安局   2023-09-21 16:02
浏览量:1 | | | |
  

根据《湖南省警务辅助人员条例》和《湖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管理办法》规定,华容县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现将招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招聘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二、招聘岗位计划及职责要求

  

(一)勤务辅警18名

1.派出所勤务辅警12名。

主要职责:协助人民警察维护辖区内治安秩序,接受群众报警、求助,调解治安纠纷。

2.公安网络维护岗位辅警1名。

主要职责:办公电脑、网络、执法设备的维护。

3.交通协管岗位勤务辅警4名。

主要职责:协助人民警察进行交通秩序管理、交通事故勘查、道路交通安保。

4.交通网络维护岗位辅警1名。

主要职责:办公电脑、网络、交通设备、执法设备的维护。

(二)文职辅警6名

1.派出所户籍窗口服务岗位文职辅警3名。

主要职责:协助人民警察进行户口管理、居民身份证办理、户籍政策宣传、户籍数据统计。

2.交通窗口服务岗位文职辅警3名。

主要职责:协助人民警察进行车辆和驾驶人管理、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交通违法行为处理。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品行端正,纪律观念强。

3.派出所、交通协管、户籍窗口服务、交通窗口服务年龄要求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9月至2005年9月期间出生),公安网络维护、交通网络维护岗位年龄放宽至40周岁(1982年9月至2005年9月期间出生)。

4.自愿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热爱公安事业,保守工作秘密,服从组织分配。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无残疾,无纹身,无斜视,无口吃,无重听,无明显生理缺陷,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疾病史。

(二)资格条件

(三)不得应聘情形

1.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或者有吸毒史的。

3.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4.因违法违纪被开除、辞退或者解聘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依照国家规定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人员工作的其他情形。

7.不服从岗位分配安排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10月7日 -- 2023年10月11日(8:00--11:30   15:00--17:30)

2.报名地点:华容县公安局办公大楼十楼1007警辅室

咨询电话:0730 – 4251336

3.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在报名时现场填写《华容县公安局招录警务辅助人员报名审批表》,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人员持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一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大专及以上学历需要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下载,有验证二维码);退伍士兵需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现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须由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4.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二)考试

考试按勤务辅警、文职辅警分组进行,由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三部分组成。考试成绩均按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考生一律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方可进入考场。

1.体能测试:

(1)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全部参加体能测试。

(2)体能测试时间和地点电话另行通知。

(3)体能测试内容: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达标标准》评分,满分为100分。

2.笔试:

(1)按体能测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笔试参考人员。体能测试成绩相同者,一同进入笔试。笔试开考比例为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局党委会研究同意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所有调整计划在开考前予以公告。

(2)笔试时间、地点、考室安排在体能测试结束后另行通知。

(3)笔试形式为闭卷考试,考试内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湖南省警务辅助人员条例》、公文写作等,满分为100分。

(4)笔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笔试成绩在华容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华容警事”微信公众号公示。笔试成绩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可申请复查,过期不予受理。

3.面试:

(1)面试比例为1:2,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参考人员。笔试成绩相同者,一同进入面试。

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面试参考人员。笔试成绩相同者,一同进入面试。面试开考比例为1:2,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局党委会研究同意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所有调整计划在开考前予以公告。

(2)面试时间和地点在笔试结束后另行通知。

(3)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面试人员的政治素质、举止仪表、学识水平、专业素质、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

4.综合成绩:

体能成绩×20%+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30%

根据招聘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名,3个工作日内成绩在华容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华容警事”微信公众号公示。

5.同分优先处理办法:

同分条件下,按下列方法依序处理:(1)优先招录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民辅警配偶子女、在职民辅警配偶子女;(2)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3)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三)体检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排名按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由县公安局组织到县级及以上有体检资质的医院实施,县纪委监委驻县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

体检费由考生自行负责,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

未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以复检结果为准,每位考生仅允许进行一次复检。体检合格人员才能确定为政审对象。

(四)政审

政审工作由华容县公安局负责组织实施,参照录警政审条件进行。

(五)递补

在体检和政审过程中,因不合格或考生放弃资格等原因造成招聘岗位计划空缺的,按同一岗位招聘考试综合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直至政审结束。

(六)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在华容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华容警事”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确定为聘用人员,由华容县公安局委托劳务派遣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确定劳动关系,合同期为3年(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内不能胜任所聘岗位工作的,解除劳动合同。

(八)其他

所有进入面试但未聘用的考生,纳入岗位人才储备库。当岗位出现空缺时,依据本次考试综合成绩,依次从人才储备库中予以递补入职,有效期两年。自动放弃人员必须提供放弃声明。

  

五、待遇

  

聘用期间,统一发放辅警服装、统一缴纳“五险一金”、统一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补充医疗保险等商业保险,每年组织一次体检,薪酬待遇按华容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薪酬标准执行。

  

六、纪律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华容县纪委监委驻公安局纪检监察组进行全程监督。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按规定程序和纪律要求进行,凡违反程序或纪律规定的,按相关文件严格追究责任,严肃处理。凡发现弄虚作假和违反考试纪律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七、其他事项

  

(一)在招录过程中未按规定参加考试、体检、政审的人员,均视为自动放弃招录资格。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他人和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以免上当受骗。

(三)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通知或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后果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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