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382273H/2022-2018841
- 发布机构:县公安局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22-11-25
- 公开日期:2022-11-25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11月25日
是联合国确立的国际消除对妇女暴力日
也被称作“国际消除家庭暴力日”
家庭暴力不是家务事
而是违法甚至是犯罪行为
早在2015年12月27日
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第十八次会议就审议通过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
并在2016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
这是我国颁布的首部反家暴法
什么行为才称得上是家庭暴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二条规定,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规定,家庭成员之间以冻饿或者经常性侮辱、诽谤、威胁、跟踪、骚扰等方式实施的身体或者精神侵害行为,应当认定为反家庭暴力法第二条规定的“家庭暴力”。
遭受家庭暴力以后,该怎么办?
1、离开施暴现场,避免矛盾激化,切记不要以暴抗暴;
2、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
3、拨打110向公安机关报案;
4、如果面临危险或者无处可去,可到当地家暴庇护场所、救助管理机构或者福利机构申请临时生活帮助;
5、可以去当地调解机构、法律援助机构,寻求法律帮助和支持;
6、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或起诉。
发生家庭暴力后,如何取证?
2022年7月
为更好地保护家暴受害人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
人身安全保护令司法解释
什么是人身安全保护令?关于它的司法解释又是什么?
人身安全保护令是反家庭暴力法创设的重要制度,依法保护家庭暴力受害人的人身安全和人格尊严。
2022年6月7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70次会议讨论通过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并于7月15日发布,8月1日起正式施行。
家暴不分性别,保护不分男女
近日,湖北省荆门市掇刀区法院
发出一份男性人身保护令
责令一女子
不得骚扰、跟踪、威胁、
打骂其丈夫及其亲属
据悉,这是湖北省发出的
首份男性人身保护令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三条规定
当事人只要遭受了家庭暴力
或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
都可以向人民法院
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家暴只有零次和无数次
每一次沉默
都会迎来下一次伤害
学会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
拒绝沉默,勇敢向家暴说“不”!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