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382273H/2022-1948972
  • 发布机构:县公安局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22-05-20
  • 公开日期:2022-05-20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转发国家档案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档案 安全工作的通知
来源:公安局   2022-05-20 16:31
浏览量:1 | | | |

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全省各级公安机关档案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档案工作和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国家档案局重要部署,严把档案安全关,绷紧档案安全弦,必须把档案安全作为压倒一切的任务抓实抓牢。要从政治和全局高度强化档案安全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严格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要求和“第一责任人”机制,列出清单,压实责任。

 

 

严抓整改,排除风险隐患

全省各级公安机关档案部门要对照近年来颁布的档案安全工作规章制度和标准规范,对本单位的档案安全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摸底,切实将影响档案安全的隐患找准找全。制定完善应急预案,明确整改任务分工,落实细则到岗到人。分管档案部门领导要亲自督促,推进整改进度,限期完成风险隐患整改。

提前预警,稳度汛期节点

全省各级公安机关档案部门要汲取先前其他地区受汛期影响致使档案浸泡、受潮损坏案列的严重教训,严格落实防汛责任,提高防汛意识,扎实开展档案防汛备讯工作。加强与本地区气象部门的横向协调,提前对预测阴雨天气时间点进行档案安全防范部署,保障平稳度过汛期节点。

全省各级公安机关档案部门要坚决杜绝档案安全事故的发生,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公安档案如因灾受损,须立即组织抢救,有关情况及时报省公安厅档案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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