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382273H/2020-1771857
  • 发布机构:县公安局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20-11-25
  • 公开日期:2020-11-25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注意!警旗神圣!规范使用!
来源:公安局   2020-11-25 08:51
浏览量:1 | | | |

警旗

是人民警察队伍的重要标志

是人民警察荣誉、责任和使命的象征

是人民警察忠诚履行新时代使命任务的重要指引

8月26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向中国人民警察队伍授旗并致训词,人民警察队伍从此有了自己的旗帜!

如今,习近平总书记亲自颁授的中国人民警察警旗原件,已被收藏入中国警察博物馆,并被摆放在大厅醒目位置。

一直以来,针对如何规范和加强人民警察警旗管理,维护警旗尊严,增强人民警察使命感责任感荣誉感,公安部始终积极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人民警察警旗管理规定(试行)》,切实加强警旗的管理和使用。

11月30日,公安部召开新闻发布会,对最新印发的《人民警察警旗管理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进行了详细介绍和解读。

发布会介绍,《规定》分为总则、警旗的式样和规格、警旗的授予和请领、警旗的使用、法律责任、附则6个章节,同时附有警旗旗面式样和警旗的制法2个附录。

其中,《规定》对警旗的的授予和请领、警旗的使用和法律责任作出详细要求。

01警旗怎么用?这些规范要注意!

警旗使用要规范!

《规定》明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的政治工作部门是警旗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警旗授予、请领、核发和宣传教育等事项,警务装备保障部门负责警旗制作、发放、回收处理等,警务督察部门负责监督警旗使用、保管等事项。

《规定》明确,使用警旗必须报经受旗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准。任何组织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制造、买卖、持有、使用警旗。

《规定》明确,对违反规定使用警旗的单位将责令限期改正并给予通报批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情节严重的,将依法给予处分或者组织处理。

警旗神圣,不得侮辱!

《规定》明确,对非法制造、买卖、持有、使用警旗的,或者在公共场合故意以损坏、涂划、玷污、践踏、焚烧等方式侮辱警旗的,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02警旗管理规定试行,意义重大!

发布会通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公安部会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安全部、司法部,联合印发了《人民警察警旗管理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对规范和加强警旗管理,维护警旗尊严,增强人民警察使命感责任感荣誉感具有重要意义。

警旗是人民警察队伍的重要标志,是人民警察荣誉、责任和使命的象征,是人民警察忠诚履行新时代使命任务的重要指引。人民警察和全社会应当树立警旗意识,尊重和爱护警旗,维护警旗尊严。

公安部新闻发言人表示,《规定》仍处在试行阶段,公安部将联合有关部门根据实际执行情况,结合遇到的问题,有针对性的进行修改完善,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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