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382273H/2020-1658075
- 发布机构:县公安局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20-02-13
- 公开日期:2020-02-13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梅田湖所成功劝导一名疫源区人员继续居家观察的工作
近期,梅田湖派出所积极配合镇政府、村(居)委会成功劝导一名疫源区人员继续居家观察的工作。
2月9日上午,该所接到镇疫情防控指挥部指令:受返程高峰期的影响,辖区某村场一名叫张某(32岁,华容县梅田湖镇人)的女子,系途经疫区回来的居家观察人员,现拒不配合村镇干部及卫健部门工作人员工作,强行要外出务工。
接警后,该所所长刘超带领辅警李迪赶到村委会对张某开展教育劝说和正确引导。在劝导过程中,张某向民警表示其现就职于福建安踏体育公司,因害怕疫情期间不能正常到岗,可能会导致公司将其开除,所以才不顾工作人员劝阻要外出工作。在了解其心结后,民警向其宣传了疫情防控知识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下发的《企业不得开除因疫情防控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职工》文件,并安抚其不要有心理压力,要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工作,要对自己、他人负责,按照规定留在家中观察,不得外出。随后,所长刘超还同张某所在公司负责人电话联系,讲明了张某现在的实际情况,公司负责人表示张某可以在疫情结束后回公司工作,不会因此事遭到开除。
在解决了张某的后顾之忧后,张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和自己的行为所带来的影响,并表示在今后的日子里一定会积极配合镇政府部门的工作,按时进行体温检测,保证在居家观察的日子里不再外出。同时也对镇政府,卫健部门和民警表示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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