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382273H/2019-1643542
- 发布机构:县公安局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19-07-13
- 公开日期:2019-07-13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经侦大队破获一起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案
7月12日,经侦大队民警赶到常德市澧县,抓获了一名出售非法制造发票的犯罪嫌疑人田某(男,26岁,津市市保河堤镇人)。
今年4月中旬,经侦大队在办理韩某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案时,从韩某的办公室搜查出韩某从1881700****手机号持有者购买40张普通发票,票面金额90余万元,经税务部门鉴定,韩某从1881700****手机号持有者手中以票面金额1%的价格购买的40张发票中有34张是伪造的发票,票面金额达70余万元。办案民警通过情报导侦,缜密侦查,研判出1881700****手机号持有者为津市市保河堤镇人田某。
为不打草惊蛇,办案民警多次到犯罪嫌疑人田某的居住地澧县调取相关资料,了解田某的资金往来情况。在外围证据查实后,7月12日,抓捕时间成熟,经侦大队办案民警刘泽宇、王海军前往澧县,成功抓获犯罪嫌疑人田某。据田某交代,其因个人负债较大,经常被债主逼得走投无路,2018年,他为了偿还个人债务,铤而走险,在岳阳市火车站附近通过街边小广告,联系上犯罪嫌疑人石某林(2018年6月已到案),并购买了90余份假发票,随后出售给韩某等人。
目前,田某因涉嫌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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