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382273H/2017-1218489
  • 发布机构:公安局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17-10-03
  • 公开日期:2017-10-03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关于严格落实“五个一律”临时管控措施全力做好党的十九大期间枪爆等危险物品安全管控工作的通知
来源:公安局   2017-10-03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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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治安总队(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安局治安总队:

根据公安部党的十九大安保维稳部署要求,为确保党的十九大期间枪支弹药、民爆物品、烟花爆竹、剧毒化学品、放射性物品(以下简称“枪爆等危险物品”)绝对安全,全力实现“不打响、不炸响”的工作目标,决定自10月11日8时至十九大安保结束,对枪爆等危险物品安全管控工作实行“五个一律”临时管控措施。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一律暂停对向北京或途经北京运输枪爆等危险物品活动的审批。对10月11日前已经批准,且在10月11日8时至十九大安保结束期间向北京或途经北京运输的,要通知相关企业停止运输或按规定调整运输路线。涉及国计民生,确需运输枪爆等危险物品的,应提前与北京市公安局协商一致同意后,从严审批、严格监管。

二、一律停用封存安全隐患整改不到位的枪爆等危险物品仓库。以所有枪爆等危险物品从业单位、从业人员必查,所有安全隐患必除为标准,迅速开展一次以“查违规、查隐患、查制度”为重点的安全大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坚决督促整改到位。对10月11日8时前不能整改到位的枪爆等危险物品仓库,一律予以停用封存。

三、一律实行枪爆等危险物品从业单位日报告制度。监督枪爆等危险物品从业单位落实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单位负责人24小时在岗带班、值班制度,并每天向属地公安派出所报告一次安全情况。

四、一律实行涉枪涉爆重点人员日见面联系制度。提升涉枪涉爆重点人员管控等级,对涉枪涉爆违法犯罪前科人员、矛盾激化并有条件接触枪爆物品人员、掌握枪爆物品制造技术人员等重点人员,属地公安派出所要严格落实每天一见面或与本人、家属每天保持联系的制度,落实管控责任,动态掌握活动情况,确保稳控到位。

五、一律禁止公安民警携带枪支弹药进入北京。因执行紧急任务、确需携带枪支弹药进入北京市区的,必须经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并在第一时间通报北京市公安局,按规定办理寄存手续。同时,要加强对公务用枪配备单位的安全检查,严格落实各项管理制度,严格对配枪人员的教育管理,确保枪支安全。

接此通知后,请迅速传达至基层治安部门和公安派出所,抓好贯彻落实。同时,要做好“五个一律”临时管控措施的宣传、告知工作,减少对企业、群众正常生产、生活的影响,争取理解、支持和配合。因贯彻执行“五个一律”临时管控措施不到位,导致发生涉枪涉爆等危险物品案件、事故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有关工作情况,请及时报我局。

 

 

公安部三局

2017年10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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