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382273H/2017-1146209
  • 发布机构:公安局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17-07-06
  • 公开日期:2017-07-06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关于进一步做好防汛抢险救灾工作和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的通知
来源:公安局   2017-07-06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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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防汛抢险救灾工作和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

为确保我县防汛抢险救灾工作有效开展,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全县社会大局稳定,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值班备勤。全局各单位和全体民警务必强化责任和担当,全警动员,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全力做好相关工作。各单位要加强值班备勤,做好人员、车辆、物资、通信等方面的保障。局机关备勤警力要相对集中待命,即日起至防汛结束全局民警取消双休日。

二、全力维护汛期治安秩序和社会稳定。要严厉打击趁灾盗窃、抢劫、诈骗、造谣、哄抢公私财物、破坏电力通讯设备以及其它公共设施等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特别是散布灾情汛情谣言、造谣传谣、制造社会恐慌的,要坚决依法予以打击。在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动中,要特别注意依法办案,决不能因执法行为不当引发群体性事件,影响社会大局稳定。同时,要积极做好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确保全县集中精力,共同做好防汛抢险救灾工作。

三、积极配合防汛指挥部做好防汛抢险救灾相关工作。对接到的相关灾情报告,要及时通报有关部门和乡镇党委政府,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和组织下开展防汛抢险救灾工作。对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开展防汛抢险救灾工作紧急情况下发布的决定、命令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五条之规定,坚决依法予以打击。

 

 

华容县公安局

2017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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