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382273H/2016-1146179
  • 发布机构:公安局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16-12-01
  • 公开日期:2016-12-01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废旧金属收购业备案登记
来源:公安局   2016-12-01 00:00
浏览量:1 | | | |

废旧金属收购业备案登记

 

办理依据

 

一、《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二.《废旧金属收购业治安管理办法》

受理机构:

华容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

办理条件:

 

 

一.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二.选址、房屋、建筑安全符合国家规定;

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材料:

 

 

 

 

 

 

一.申请报告;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其他从业人员名录;

三:华容县工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

四:经营场所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证明;

五:经营场所标明安全和消防监控设备设施、疏散通道、安全

出入口等情况的内部平面图;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材料。

办理程序:

 

 

 

一.到辖区公安派出所签署意见

二.华容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管理中队审查材料;

三.华容县公安局分管局长按备案登记条件和标准签署是否同

意备案的意见。

办理期限:

未规定

承诺期限:

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

收费情况:

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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