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382273H/2016-1146179
- 发布机构:公安局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16-12-01
- 公开日期:2016-12-01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废旧金属收购业备案登记
废旧金属收购业备案登记
办理依据
|
一、《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二.《废旧金属收购业治安管理办法》 |
受理机构: |
华容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 |
办理条件:
|
一.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二.选址、房屋、建筑安全符合国家规定; 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
申请材料:
|
一.申请报告;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其他从业人员名录; 三:华容县工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 四:经营场所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证明; 五:经营场所标明安全和消防监控设备设施、疏散通道、安全 出入口等情况的内部平面图;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材料。 |
办理程序:
|
一.到辖区公安派出所签署意见 二.华容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管理中队审查材料; 三.华容县公安局分管局长按备案登记条件和标准签署是否同 意备案的意见。 |
办理期限: |
未规定 |
承诺期限: |
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 |
收费情况: |
不收费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