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382273H/2022-2015576
  • 发布机构:县公安局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22-09-02
  • 公开日期:2022-09-02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2021年度华容县森林公安局部门决算
来源:公安局   2022-09-02 16:33
浏览量:1 | | | |

2021年度

华容县森林公安局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华容县森林公安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关于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

华容县森林公安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负责全县森林公安工作和森林公安队伍建设;

(二)负责侦办全县森林火灾、破坏森林、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刑事、治安、林业行政案件,对上述案件依法行使调查、立案、侦查、采取强制措施、提请批准逮捕、移送审查起诉以及进行治安、林业行政处罚等职权;

(三)负责全县林区治安管理工作、森林公安基层基础工作;

(四)负责全县森林公安法制建设,监督、检查全县森林公安机关的执法活动,依法承担行政复议和参加行政诉讼;

(五)负责全县森林公安队伍的政治、业务建设,负责全县森林公安警力配备的报批,协调民警的招录工作,负责民警的警籍、警衔管理和各项政治业务培训、立功受奖、优抚、宣传等工作;

(六)负责全县森林公安机关的警务督察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按权限处理森林公安民警违规违纪事件;

(七)负责全县森林公安装备、基础设施建设,承担警用装备的申请、购置、调拨、发放和管理等保障工作;

(八)承办县人民政府及县林业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

华容县森林公安局单位内设机构包括:刑侦治安股、森林消费股、预审法制股、沱江西派出所、办公室。

(二)决算单位构成。

华容县森林公安局单位2021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局机关本级决算(根据财政预算管理制度,所属二级机构为一级预算单位,部门决算报表分别单独公开),不包含下属单位或机构。

第二部分 华容县森林公安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表)

第三部分 华容县森林公安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计均为336.84万元,与2020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0万元,下降0%,与上年收支基本持平。与上年保持一致的原因是单位厉行节约。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合计336.8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36.84万元,占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支出合计336.8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4.84万元,占93.47%;项目支出22万元,占6.5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336.84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0万元,下降0%。与上年收支基本持平。与上年保持一致的原因是单位厉行节约。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36.8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0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0万元,下降0%,与上年收支基本持平。与上年保持一致的原因是单位厉行节约。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36.8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类)支出336.84万元,占10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82万元,支出决算为336.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9.44%。其中:

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282万元,支出决算为258.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82%。 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厉行节约,压减一般性支出。

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其他公安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77.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业务工作任务增加,调整预算支出,财政追拨专项经费。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14.8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23.4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0.99%,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91.3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9.01%,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文物和陈列品购置、无形资产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赠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8万元,支出决算为4.25万元,完成预算的53.13%,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与上年相比减少0万元,减少0%。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与上年相比减少0万元,减少0%。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4万元,支出决算为2.39万元,完成预算的59.7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与上年相比减少0万元,下降0%,减少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4万元,支出决算为1.86万元,完成预算的46.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与上年相比减少2万元,下降56.95%,减少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39万元,占56.24%;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86万元,占43.76%。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39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更新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2.39万元。主要是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截至2021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86万元,其中: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86万元,主要用于与有关单位交流工作情况及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2021年共接待国内公务接待批次29个、接待人次133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本单位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收支。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本单位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1.35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32.84万元。增长56.13%,主要原因是:业务工作任务增加,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所需经费增加,财政追拨机关运行经费。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1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0万元;开支培训费0.34万元,用于开展业务知识能力技能培训,人数22人,内容为大练兵等业务知识能力技能等培训。2021年本部门未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开支0万元。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华容县森林公安局共有车辆1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1辆、年末无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年末无单价10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

十四、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绩效管理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2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组织对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组织对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组织对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资金主要用于野生动物保护、矿山整治等办案支出。主要目标:维护全县林业治安秩序稳定,将森林资源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为全县发展林业经济、建设秀美乡村,保驾护航。通过项目绩效评价结果显示,2021年度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较好。

组织对单位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36.8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单位根据年初工作规划和重点工作,围绕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积极履行职责,强化管理,较好地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同时加强预算收支的管理,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严格内部管理流程,严控三公经费,厉行节约压减一般性支出,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得到了提升。通过整体绩效评价结果显示2021年度整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较好。

(2)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本单位评价项目绩效评价详见本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公共安全支出(类):是指用于内卫、消防等武装警察部队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军衔(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军队士官的军衔等级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等。

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奖金: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伤亡、退役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反映上述项目未包括的人员支出,如各种加班工资、病假两个月以上期间的人员工资、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和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转入企业工作并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给予的一次性补贴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水费: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电费: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租赁费:反映租赁办公用房、宿舍、专用通讯网以及其他设备等方面的费用。

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专用材料费:反映单位购买日常专用材料的支出。具体包括药品及医疗耗材,农用材料,兽医用品,实验室用品,专用服装,消耗性体育用品,专用工具和仪器,艺术部门专用材料和用品,广播电视台发射台发射机的电力、材料等方面的支出。

被装购置费:反映法院、检察院、政府各部门以及军队(含武警)的被装购置支出。

劳务费:反映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福利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抚恤金:反映按规定开支的烈士遗属、牺牲病故人员遗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伤残人员的抚恤金,离退休人员等其他人员的各项抚恤金。

奖励金:反映政府各部门的奖励支出,如对个体私营经济的奖励、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奖励、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等。

办公设备购置:反映用于购置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的支出,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 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附件

2021年度华容县森林公安局部门决算公开表格

森林公安局2021年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