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382273H/2021-1643454
- 发布机构:县公安局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21-07-20
- 公开日期:2021-07-20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华容县公安局关于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的通知
为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加强内部监督,经局党委研究决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规范财务报账手续。全局财务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归口和分类管理相结合”的方式,以控制廉政风险,有效预防违法违纪问题的发生。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局属各单位所有报账票据必须由“一把手”签“同意报”,教导员签“属实”(不设教导员的单位由排名靠前的副职签“属实”),经办人写明事由、日期并签名。未按上述要求审签的票据警务保障室一律不予审核。
二、严禁违规收费和私设“小金库”,严禁以各种名义在其他外单位或部门报账。局属各单位所有收入必须统一入县局账,严禁以“拉赞助”、收“黑钱”等方式私设“小金库”。户籍收费严格按收费标准收费,严禁乱收费和搭车收费。
三、及时审核报账。财务报账实行月清季结,每月1日至10日各单位将上个月的所有开支报警务保障室进行审核报账,因单位负责人、报账员休假等特殊原因不能及时呈报审核的,需出具相关证明,严禁年终一次性或大额报账。
四、严肃财经纪律。对违反相关财务管理规定和财经纪律的单位和个人,依纪依规追究责任,情节严重的,移送相关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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