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382273H/2016-1146148
- 发布机构:公安局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16-05-05
- 公开日期:2016-05-05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关于转发《关于公开选调机关工作人员的通知》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
现将市委宣传部《关于公开选调机关工作人员的通知》转发给你们。
华容县公安局
2016年5月5日
中共岳阳市委宣传部文件
岳市宣〔2016〕10号
关于公开选调机关工作人员的通知
各县市区委宣传部,市直各单位:
为了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市委宣传部拟按照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在全市行政事业单位选调2名文秘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选调入数与职位
岳阳市文明办工作人员2名。主要从事政策研究和综合文字材料草拟等工作。
二、选调人员基本条件
1.中共正式党员,思想政治素质好,工作扎实,作风正派。身体健康.
2.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年龄32周岁(1984年5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下,具有全日制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可放宽至35周岁(1981年5月1日及以后出生)
3.具有国家公务员身份或参照公务员管理身份的在职在编在岗工作人员,且具备两年以上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工作经历。
4.从事文字写作相关岗位(如办公室、政研室、经研室等)工作1年以上,具有较扎实的理论基础和综合文字功底(有在公开刊物发表文章或作品的,报名时须提供)。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公开选调:
(1)在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2)违规进入机关事业单位、违规取得相应身份尚未作出处理的;
(3)近三年年度考核未达称职(合格)以上等次的;
(4)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存在违规破格提拔、突击提拔等违反干部选拔任用政策规定尚未作出处理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工作程序
1.推荐、报名。采取组织推荐和个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实行现场报名。请各县市区委宣传部(宣传办)和市直各单位按照选调工作人员的基本条件,在一定范围内物色人选,原则上采取竞争性方式进行筛选,择优推荐人员参加市委宣传部组织的选调考试。
报名时间:5月11日至5月13日
报名地点:市委宣传部政工科(市委大院一号办公楼513室,联系电话:0730-8889272)
报名时,报考者须递交签署好工作单位推荐意见的《市委宣传部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一式二份,提供本人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登记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录用审批表或公务员调任审批表复印件,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
2.资格审查。市委宣传部严格按照选调干部基本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
3.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考试时间等事宜另行通知。
①笔试。系作文考试,主要测试文稿写作方面的能力。闭卷考试,采用百分制计分。
②面试: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按照1:2的比例,录取4名人员进入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
4.考察、体检。根据作文考试成绩70%和面试成绩30%计算综合成绩,按照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共取2名进入考察、体检环节。主要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能力、需要回避的情况,同时查阅核实本人档案。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直接淘汰,按照综合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5.讨论决定。市委宣传部部务会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情况,确定2名拟调入人员。
6.公示与转任。将部务会确定的拟选调人员名单在岳阳红星网相关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反映或反映的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调入的人员,正式确定为公开选调对象。拟选调人员分配到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跟班试用3个月,试用合格后报市委组织部办理转任手续。如有跟班试用不合格者,退回原单位。
正式调入人员,其住房、家属工作均按市委办、市政府办〔2003〕119号文件第二条中关于“用人单位不负责安排拟调人员配偶的工作,不负责安排个人住房”的规定执行。
中共岳阳市委宣传部
2016年4月27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